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闽南新闻
为择校买房降温 厦门规定同套房产一个孩子就读
2007-03-10 21:11:14  来源:新华网  【字号

  新华网厦门3月10日电 (记者 李慧颖)为给愈演愈烈的“择校买房”降温,保证教育资源公平配置,厦门市教育局日前规定,适龄儿童就读省级示范小学不仅要求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而且示范小学片区内的同一套房产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就近入读。

  近年来随着“择校买房”日益升温,家长们竞相在省级示范学校片区内买房置业,“择邻而居”让孩子入读“名校”,结果不仅影响教育资源公平配置,干扰教学秩序,还使示范学校周边房价不断攀升,目前厦门省级示范学校周边二手房价已大幅高过厦门房地产市场的均价。

  为明确各示范小学服务片区内的招生对象,减轻因寄户、挂户、临时租房、二手房购户增加而产生的招生压力,厦门市教育局日前公布的《厦门市2007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规定,就读省级示范小学的适龄儿童,不仅要符合“与父母或父母之一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的“两一致”原则,而且小学片区内同一套房产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合法生育的多子女家庭除外)就读,即该套房产没有其他适龄儿童在片区内省级示范小学的一至六年级就学。

  此外,据厦门市教育局副局长许十方介绍,如果购买二手房,那么只能让买卖双方中一方的一个孩子上省级示范小学,具体谁上,则由双方具体协商。

【责任编辑:杨星】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