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闽南新闻
福建省城市农村户籍将统一 以居住地就业定身份
2007-02-09 16:44:07  来源:东南快报  【字号

  农村和城市户籍将统一、民办高校也将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一系列关系民生的举措将在未来的几年内实现。这是记者从日前出台的《福建省“十一五”经济体制改革专项规划》中了解到的。

  《规划》表示将制定福建省户籍管理办法,完善以居住地和就业原则确定身份的户籍登记制度及城乡一体化的户籍管理体制。

  根据城市发展需要,适当放宽中心城市、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户口迁移的准入条件,积极解决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群众在城市落户的需求。

  完善城镇住房、就业、教育、优抚安置、社会保障等配套政策,使符合条件取得城镇户籍的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今后福建省将完善国家和社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制度,健全面向各阶段学生的资助制度。

  对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城市和县城城区的贫困家庭学生及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

  完善高等教育政府助学、奖学制度,推进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向民办高校延伸。

  建立高中阶段家庭贫困学生助学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中职学校政府助学金政策,对选学种养殖专业的中职学生减免学费和补助生活费。(记者 郑琳)
 

【责任编辑:林志彻】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