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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渗水楼下忍20年 7旬老人将邻居告上法庭(图)
2007-02-08 16:45:52  来源:厦门晚报  【字号

    漫画 朱利军

  本报讯(廖桂金 晓晨 郭晶红)昨天,住在美仁新村的刘老先生说,楼上邻居把阳台改成厨房,埋的暗管渗水,“我忍了二十多年啦,实在没办法了,只好去打官司。”

  刘老先生已经快73岁了,上世纪80年代分了公房住进了美仁新村,住在楼上的邻居原本是同事。刘老先生说:刚刚搬进新房时,楼上邻居便将阳台改成厨房,埋设了暗水管。昨天,刘老先生说,刚开始只是有点微渗,后来越来越厉害,“我们阳台上的横梁钢筋都生锈了,楼板还长出了苔藓,阳台的木窗框也被腐蚀了”。

  刘老先生说,起初因为是同事,所以没怎么好意思说。后来,楼上邻居离开了公司,他反应到所在公司,公司说人都走了,单位也管不着了。刘老先生称,他曾经多次找楼上邻居交涉,但邻居对他不理不睬。

  昨天,记者电话采访了刘老先生的楼上邻居。女主人说,根本不是暗管漏水,而是洗手槽有个洞,他们当初不知道。

  刘老先生说,毕竟是邻居,还曾经是同事,所以一直不想打官司,忍了二十多年。“已经无路可走了”,2006年11月7日,刘老先生起诉到思明区法院。

  楼上邻居说,开庭时他们迟到了,被法院当作缺席庭审。

  思明区法院认定,刘老先生阳台及厨房的天花板确实出现渗水,阳台的木窗框出现锈迹,法院因此判定楼上邻居得解决楼板渗水问题,并帮刘老先生修复因渗水损害的窗户和楼板。

  楼上邻居没有上诉,判决已经生效。昨天,楼上的女主人说:“我们已经补了这个渗水的洞,他(刘老先生)没再来反映啦。”但刘先生说,楼上邻居没有履行法院判决,他已经申请强制执行了。

  说法

  “房子是我的,我爱怎么弄就怎么弄。”这种错误认识导致邻居之间官司频频:因为房子改装导致漏水,因为空调室外机的噪音,因为雨篷影响邻居采光,等等。

  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邻居之间多为对方考虑,多体谅别人,大家和睦相处,远亲都不如近邻,何需闹到法庭上,撕破了脸再怎么相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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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推门撞上邻居的门

  法官认定邻居侵犯了相邻权,防盗门要拆掉

  本报讯(记者 廖桂金 通讯员 晓晨)最近,金榜路的吴先生也不得不把邻居告到法院,因为邻居在过道上加装了防盗门,他一推门,就可能撞到邻居的门。

  吴先生的房子与邻居家一左一右。吴先生说,邻居把过道封了起来,并加装了一道防盗门,这样,他家开门时就会与对方的门碰撞,严重影响了他的进出。而邻居辩解说,她住进来的时候就是这样的,防盗门本来就安在那。

  邻居说,“要不我把门上的把手拆掉如何?”吴先生认为,光拆掉把手还解决不了问题。

  前些日子,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这个邻居侵犯了吴先生的相邻权,要求她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将影响吴先生通行的防盗铁门拆除。

  记者昨日获悉,原被告双方都没有上诉,判决已经生效。
 

【责任编辑:林志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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