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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被杀案二审开庭 芦伟健当庭翻供称想救女友
2007-02-03 09:22:37  来源:泉州晚报  【字号

  本报讯(记者蒋力耘实习生梁素丽)为了琐事将在某高校读书的女友杀死并与之同住8天的被告人芦伟健,不服市中级法院一审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并提起上诉。昨日,省高院在市中院法庭内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芦伟健当庭翻供。

  昨日下午2:30,当记者赶至法院时,庭审现场比一审时冷清了许多。法庭之外只有芦伟健的父母、叔婶和王玲(化名)的父亲在等待着囚车的到来,芦母依旧泪流满面。

  此次的审理时间短,一小时左右就结束了开庭审理。对于法官的提问,芦伟健仅寥寥几句答复。在庭审中提及公安机关所录的口供时,他表示案发时已经买了回杭州的车票,争吵中王玲冲动地用指甲把他抓伤了,留下了很深的淤痕,他才顺手拿起水果刀,向女友的肚子连续捅了几刀,发现杀人后,有用被子围住女友的肚子。他对自己用水果刀把女友杀害的事实供认不讳。在自我辩护的时候,他当庭翻供,声称自己用来盖尸体的毛毯,是想堵住女友伤口,自己当时想抢救女友。但是在此前一审庭审中,他却表示案发后自己的意识很混乱,没有想过抢救女友。

  对于芦伟健的翻供,公诉机关认为,芦伟健提供的自我辩护,与当时在公安机关所做的供词和公安机关在现场提取的证据不相符,故坚持一审判决的观点,芦伟健新的辩解不成立。

  在最后辩论的过程中,芦伟健再次表示,事情过去了这么久了,可是自己还是很后悔,对王玲的父母表示深深的歉意,由于自己不善于表达,开庭前已将自己要说的话写在纸张上,并将纸条递给法官。

  针对一审判决民事赔偿被害人家属25万元,芦伟健的辩护人代表其家属表示,愿意按法院的判决全额赔偿给王玲的父母,希望能以此表示自己的歉意。但是王玲的父亲表示:“自己不能用女儿生命换回来的钱苟活,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辛辛苦苦地把女儿培养到20岁,刚送入大学校门,如花的生命就这样消失了,能不让人心痛吗?能说减轻就减轻吗?我坚持一审正确的判决。”
 
 

【责任编辑:林志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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