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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和痴呆女子发生性行为 法院判处犯有强奸罪
2007-02-28 10:15:57  来源:新华网  【字号

  近日,永安市人民法院判处一名和痴呆女发生性行为的男子3年有期徒刑。

  去年,时龄33岁的童某在明知被害人刘某有痴呆症的情况下,在永安郊区某机砖厂宿舍内,与刘某发生性行为。经司法鉴定,刘某患中度精神发育迟滞。

  永安法院经审理认为,童某明知刘某是痴呆妇女,而与其发生性行为,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鉴于童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故法院判决童某犯强奸罪,判处3年有期徒刑。

【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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