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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厅出台规定禁止医疗机构之间血液调剂
2007-02-26 09:09:01  来源:东南快报  【字号
  为保证临床用血安全,近日,福建省卫生厅出台有关规定,血液调剂工作由辖区血站具体负责,禁止医疗机构之间、医疗机构与辖区外血站之间进行血液调剂。

    根据规定要求,我省省内跨地区调剂血液必须达到如下条件,一是需要特殊血型的,二是急诊抢救用血一时无法解决的,三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用血的,四是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用血的。需要调出的必须是因各种原因导致采供血过剩,可能造成血液过期报废的。

【责任编辑:杨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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