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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集美区10万农民参加医保 投保覆盖率达92%
2007-02-20 20:54:41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字号
  新华网福州2月20日电(吴会明)“农民负担减少、政府补贴增加,赔付比例及金额提高。”日前,从厦门市集美区了解到,2007年,厦门市集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有了新规定,且从1月1日起施行。

  按照规定,2007年度,厦门市集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每人每年的总保费由原来的53元增至80元。其中,参保人员每人每年自缴费用由以前的20元降至10元,各级政府补贴由原来的33元提高至70元,最高理赔比例提高至95%,赔付最高限额调高至6万元。

  据介绍,自2003年始,厦门市集美区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逐步实现全区网上审核报销、监管信息化,基本实现农村人口“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目标。2006年厦门市集美区每个村、社区居委会都100%开展合作医疗工作,村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缓解。

  据统计,2006年厦门市集美区参保人数达9. 9余人,投保覆盖率达92%,全区筹集投保总金额达550万元。截止去年底,厦门市集美区辖区已有4200多名参保人员获得各种赔付450多万元,件均赔额近1200元。

【责任编辑:杨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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