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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卖淫挣钱治疗性病 被以涉嫌传播性病罪起诉
2007-02-02 08:40:40  来源:东南早报  【字号

  早报讯(记者黄墩良通讯员李育新)“二期梅毒”。检查结果出来后,卖淫女陈姬(化名)低着头,两名嫖客也暗暗担心。昨日,丰泽区辖区内首起涉嫌传播性病案有了新进展,卖淫女陈姬依法被提起公诉。

  2006年11月2日晚,一名名叫童直的(化名)男子气喘吁吁地跑来告诉正在巡逻的巡逻队员,报案称自己的一部手机丢了。巡逻队员叫他好好想想。童直仔细想了想后说,可能被一名刚刚接触的女子偷走了。童直于是带着巡逻队员来到市区霞淮街一租房。打开房门,一对男女正在床上。

  经询问,女的就是卖淫女陈姬,男的叫丁辛(化名)。经现场查找,并未发现童直丢失的手机。陈姬也否认自己有偷窃手机的行为。

  因三人涉嫌卖淫嫖娼被依法处理。三人随后被带往医院检查。

  “二期梅毒”。检查结果出来后,陈姬不得不低下头。嫖客童直、丁辛的检查结果表明,没有被感染。两人这才松了一口气。

  在警方询问下,陈姬说自己曾患有性病梅毒,卖淫时,还在治疗期间。陈姬因此被移送丰泽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昨日,据案件承办人员介绍,陈姬今年30岁,自称是广告人,2006年8月份,她来到泉州,曾找过赤脚医生治疗性病,但效果不佳。平时,陈姬花钱在一家旅社住下,卖淫时就到朋友租的租房内。陈姬交代,只跟童直和丁辛发生过关系。“为了治疗性病,花了很多钱,于是才想到去卖淫赚钱。”

  “陈姬明知自己患有性病,还进行卖淫,不管嫖客是否有被传染上性病,陈姬的行为已经涉嫌传播性病罪。”检察官说,陈姬已被依法提起公诉,而两名嫖客也被处予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林志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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