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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偷销售烟花爆竹 两男子只能在拘留所里度春节
2007-02-19 11:06:01  来源:厦门日报  【字号

  本报讯(记者 孙丽萍 通讯员 刘成福)租住在殿前602室的龙岩人卢某、殿前4组的河南人王某2人,做梦也没想到,因为他们销售烟花爆竹会被殿前派出所处以10天的行政拘留,春节只能在拘留所过了。

  除夕夜,为了保证航班飞行安全,湖里区相关领导陈佳鹏、陈国荣带领殿前街道办、殿前派出所有关负责同志及干警组成的检查组来到厦门机场飞行航道下的高殿社区进行“两禁”检查。当检查组巡查到殿前602室及殿前4组时,发现租住在这里的龙岩人卢某、河南人王某正在销售烟花爆竹,当即予以没收,共收缴红蜘蛛牌烟花爆竹6盒、金蜘蛛响炮8个。

  依照《厦门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殿前派出所对销售烟花爆竹的卢某、王某给予拘留10天的处罚。另两位燃放烟花爆竹的龙岩人吴某、当地人陈某也受到相应的处理。

【责任编辑:杨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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