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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怕小自己12岁的男友变心 欲公证加一道保险
2007-01-05 09:31:31  来源:海峡导报  【字号

  恋人之间关于爱情的承诺可以公证吗?这种公证对双方有约束力吗?这几天,住在思明区故宫路的何丽丽女士很想做这项公证。

  何丽丽1970年出生,几年前离异,身边有个11岁的男孩。三年前,何丽丽偶然在网上认识了重庆一所高校的大三学生王军。当时,比她小12岁的王军失恋了,情绪很低落,她便在网上开导他。

  为了转移王军的注意力,何丽丽还特意装成一个小女生,说自己愿意当他的感情跳板——做他的临时女朋友,等他重新找到女朋友之后,她就主动退出。

  没想到,两人在网上聊了半年后,王军彻底地爱上了她,并提出要见她。见面后,王军没有嫌她年纪大,于是两人很快就发展成恋人关系。

  两人见面后,这两年的寒暑假,王军都到厦门与何丽丽同居,开学后再回学校。今年3月和5月,何丽丽也到王军的学校住了一阵。在学校,王军把她带到同学面前,公开说这是自己的女朋友。并且,因为仍在农村的父母反对他与何丽丽恋爱,他还为此和父母争吵。

  王军的表现的确让何丽丽感动。但前不久,王军催着和她结婚时,她又犹豫了:她怕结婚后男友将来会反悔,从而对她造成伤害。于是,她提出将两人对爱情的承诺进行公证,以便给彼此一个不同于结婚证书的约束。

  “我和他之间,年龄悬殊太大了。我觉得和他结婚后,就是腰上绑了一颗定时炸弹,哪天他提出分手,不仅我自己会被炸得伤痕累累,而且我的儿子也会受伤。所以,他如果执意现在要办结婚手续,我就想让两人对这桩婚姻做出承诺,比如他要承诺,哪天他不爱我时他得赔我多少钱。为了保证这种承诺的效力,我想通过公证处来做这件事。”前几天,何丽丽打电话到导报时,这样解释她想将爱情承诺公证的原因。

  对爱情所做的承诺,公证处是否会为其公证呢?对此,思明区公证处有关负责人给记者的解释是,如果双方有办结婚证,公证处可以考虑为他们做这种公证,但前提是双方承诺的内容不能违法。比如,何丽丽提出的要对方承诺变心时得赔偿多少钱,这种承诺公证,公证处会比较谨慎。

  “我们从来没有碰到过这样的公证,所以要内部研究一下才能决定能否为他们公证。”思明区公证处这位负责人说,他们的顾虑是,这种爱情公证其实是试图用经济来制裁感情,但这是现代社会所不允许的。并且,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种公证也意义不大,因为人家领了结婚证的,双方合不来时最后都还可以离婚,更何况这种公证承诺,本身就没有法律效力。导报记者 曾进根
 

【责任编辑:林志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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