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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气走老婆迎娶邻居女子 涉嫌重婚罪已被批捕
2007-01-30 09:47:33  来源:台海网  【字号

  台海网1月30日讯 (记者 张清 通讯员 蔡容生) 来厦门打工的李某,因为和老婆感情不和,在一次吵架气走老婆后,把目光瞄向了隔壁的另一名女子。在谎称自己已经离婚后,李某又迎娶了邻居女子。日前,李某的事情败露,被原来的妻子报了警。昨日,湖里检察院批捕了李某。

  李某是江苏人,1997年来厦门务工。1999年时,李某认识了同是来厦门务工的重庆籍女子王梅,当时王梅是其在厦暂住处的邻居。也就在同一年,李某的老婆张凤也来厦门和李某住在一起。李某因和老婆张凤感情不是太融洽,经常吵架,一气之下,张凤回了江苏老家。李某本来对王梅就有点意思,这下正好遂了他的心意。此后,李某就有了和王梅经常单独接触的机会,李某于是骗王梅说,自己与老婆张凤已经离婚了,由于王梅本身离了婚是单身,他们就开始了交往。2000年,李某就和王梅同居在了一起,并以夫妻名义相称,他们之后在2003年生了一对双胞胎女儿。

  但事情终究有败露的一天,2005年底,李某有个老乡来其家中玩,无意中将李某与张凤还未离婚的事告诉了王梅。王梅知道后就很生气,打电话联系上了李某在江苏的妻子张凤,叫张凤来厦门解决他们三人的事情。张凤到厦门后,李某、张凤、王梅就坐在一起对他们三个人的关系问题进行了协商。王梅提出她愿意退出,但李某必须每月支付1200元作为王梅和双胞胎女儿的生活费,两人对此达成了协议。李某对办案人员说,后来张凤也提出让他支付其与张凤所生的女儿上大学的费用和生活费,张也可以离开,并答应要和他离婚。但当他们回江苏老家准备办理离婚手续时,张凤突然反悔说不离了,他只好又回厦门。后来张凤又来了几次厦门向自己要钱,但他都没有答应。张凤则说,知道李某和王梅在厦门的事后,她与李某于2006年2月9日在江苏老家达成了一份承诺书,李某在承诺书中表示要和张凤好好过日子,之后在2007年1月份,她来厦门找李某时,李某不但不愿理会她,还叫她滚。一气之下,张凤就到派出所报了警,告李某重婚。

  检察院认为,根据法律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李某在与配偶张凤未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其行为涉嫌了重婚罪。
 

【责任编辑:林志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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