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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厅:欢迎台医疗机构来合资合作办医院
2007-01-17 09:43:34  来源:福建新闻网  【字号

  福建省在日前出台的《“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中表示,欢迎台湾医疗机构到福建合资合作兴办医院。

  2006年,大陆方面宣布在台胞比较集中地区的医院设立固定诊区和专门门诊部,为台胞在大陆就医回台报销医疗费提供便利,并欢迎和鼓励台湾医疗机构与大陆合资合作兴办医院。

  福建与台湾具有地缘、血缘、文缘、商缘、法缘等独特优势,福建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福建将充分利用这些优势,广泛开展闽台医疗卫生交流与合作。根据规划,福建将积极鼓励和推动闽台医药界学术交流和学者互访;欢迎台湾医疗机构到福建合资合作兴办医院;积极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台湾同胞在福建申请执业注册和短期行医提供便利条件。(记者 沈汝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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