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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争夺抚养权 丈夫声称孩子是借别人肚子生的
2007-01-17 21:10:48  来源:厦门晚报  【字号

  本报讯(记者 廖桂金 通讯员 燕子 漫画/朱利军)男人要求亲子鉴定,往往都是想证明自己是不是孩子他爹,而吴亮却拼命想证明,孩子他妈不是亲妈。他甚至搬出婚外女人,声称当初是“借”她的腹。

  吴亮和张美经人介绍认识,已经结婚12年。张美主动提出离婚,她说,近年来,吴亮染上了赌博恶习,每天必赌到凌晨三四点,家也不管了,而她一劝丈夫,吴亮就拍桌子,“我都快崩溃了”。

  他们有一个儿子,还不到3岁。张美提出,儿子归她抚养,吴亮每月支付1000元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一人一半。不曾想,吴亮向法院递上一纸亲子鉴定申请,“这孩子根本就不是她生的。”

  吴亮说,张美婚后曾经宫外孕,一边的输卵管被切除了,一直怀不上孩子。吴亮还说,张美非常想要一个孩子,于是要求他去“借腹生子”,他奉命在外面找了个叫翠花的女人,生了这个儿子。

  张美反对做亲子鉴定。她拿出了前埔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及独生子女证,上面记载的母亲是张美。

  吴亮也铁了心,他也想争取儿子的抚养权。一计不成,吴亮又向法院递上另一份亲子鉴定的申请。吴亮称,他已经说服“借腹生子”的“腹主”,就是那个叫翠花的女人。吴亮要求,这回鉴定儿子与翠花之间的亲子关系,以排除儿子与张美之间的血缘关系。

  张美依然坚决不同意亲子鉴定,她认为一切证据足已证明孩子就是她亲生的,根本无需再做鉴定,更何况亲子鉴定会影响母子感情,不利家庭稳定。

  张美的律师还找出最高法院的批复及相关案件,意思是说如果双方都同意做亲子鉴定的,法院应准许;如果只有一方要求的,法院应做另一方的思想工作;如果另一方坚决不配合时,法院不应该启动亲子鉴定的程序。

  双方的关系越闹越僵,张美反戈一击。她说,那个叫翠花的女人是“第三者”,与吴亮长期保持着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两人互通的短信可以作证。张美也向法院递上一纸调查申请书,请求法院帮她去调取两人从2003年至2006年之间私通的短信。

  据悉,此案已经开过庭,法院目前还没有决定是否同意亲子鉴定,孩子会判给谁还是一个谜。   (当事人均为化名)

  市民说法

  撇开案件的实际情况,我们做个假设,假如这个两岁多的男孩确实不是张美亲生,而是“借腹生子”的结果,那么张美能否享有抚养权呢?

  记者问一位普通母亲杨太太,她毫不犹豫地说:“孩子当然应该归她抚养。”杨太太说,两年多来,吴亮整天在外不顾家,张美独自抚养孩子,付出了那么多爱,都说,“生的不如养的亲”,孩子和张美的感情肯定很深,怎能剥夺她的母亲权呢。

  未婚章小姐的回答有些犹豫:“如果孩子不是张美亲生的,而吴亮却是孩子的亲爹,既然他强烈要求抚养权,我觉得吴亮可能更有抚养资格。”

  而张先生的意见是,如果吴亮与张美是在孩子出生后结婚的,那么孩子与张美之间形成继母子关系;但本案显然不属于这种情况,虽然张美长期抚养孩子,她与孩子之间形成了一种事实的抚养关系,但这种抚养关系由于缺乏合法的收养手续,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责任编辑:林志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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