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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区涂岭村民两次抢摘果实 果场损失数万(图)
2006-09-03 16:14:31  来源:东南早报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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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抢摘的来不及拿走的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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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上没有果子了

      当地部门:将协调解决,维护开发商权益,消除村民误会

  早报讯(记者陈祥木 实习生林杰 文/图)昨天,位于泉港区涂岭镇境内的“泉港鸿业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的果场,先后两次遭到当地村民的抢摘。约4000公斤未成熟的石榴、蜜柚被摘走,损失约3万元。

  现场:果场一天被抢摘两次

  “我们投资开发果场内种植石榴、蜜柚,遭到驿坂村村民抢摘。”昨天上午11时许,泉港鸿业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王国华致电早报新闻热线反映此事。

  中午12时,记者看到,果场靠近路边的数百棵果树枝上,已经没有了果实。王国华等人告诉记者,这些果树原本结满了果实,因遭到当地村民的抢摘,才变成现在的“光杆”。

  王国华等人介绍,1997年,港商郑先生等人共同投资1000多万元,开发原本是荒野、总面积1000多亩的南坑山,承包、开发期限为50年,当年签订合同时已将50年承包金悉数付给当地镇政府。随后,泉港鸿业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在山上分别种植大量的石榴、蜜柚、芒果、龙眼、荔枝等果树。经过近10年的努力,从去年开始,这些果树陆续开花结果。

  昨天上午9时多,100多名当地村民突然进入果场,不顾护场人员的阻拦,强行抢摘尚未成熟的石榴、蜜柚。在近两个小时的抢摘中,村民共抢走约1000多公斤石榴、1000多公斤蜜柚,价值1万多元。

  上午11时多,接到报警后,泉港公安分局涂岭派出所民警及当地村委会干部赶到现场。经过耐心劝阻,村民们才陆续退去。

  令人意外的是,昨天下午2时许,就在记者刚刚离开果场近半个小时后,当地一些村民再次上山,又一次抢摘走约3000公斤石榴、蜜柚,价值约两万元。

  原因:村民误会果场无偿占地

  昨天下午,驿坂村党支部书记曾自然介绍,涂岭镇驿坂村确实于1997年将南坑山承包给港商郑先生,面积约1000亩,承包期为50年。签订合同时,郑先生已将50年承包金悉数付给涂岭镇政府,再由镇政府拨给村委会。当时,曾自然还未担任驿坂村书记。

  曾支书介绍,随后,驿坂村委会没有将上述承包金发给村民,而是用于历年来帮助村民缴交农业税、教育附加费及村里的其他费用。由于没有向村民解释清楚,导致村民误会是泉港鸿业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无偿占用了山地,开发果场,从而导致此事发生。

  解决:镇里将协调解决此事

  “镇政府将协调解决此事。”挂片驿坂村的涂岭镇党委组织委员施德林介绍,开发商的合法权益应当维护,而村民的误会也必须消除。因此,涂岭镇政府将尽快协调解决此事。

【责任编辑:林志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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