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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路”风波:2天可解决的事苦等2年才尘埃落定
2006-09-26 10:07:22  来源:东南快报  【字号

  一场在集美闹得沸沸扬扬的“堵路”风波之后,苦等了两年的“三赢”协议终于尘埃落定。

  6年前小区建成后就没人过问居民的出行问题,2年前地块出让的时候也没人想到原有小区的出路问题,行政机构撤并和建制变化的时候也没人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问题的解决,却是通过开发商运沙堵路的粗暴方式,“逼”着相关政府部门在事发两天之内决定紧急“开路”。

  两天和两年的巨大落差使政府被质疑惰政嫌疑,专家指称,政府应该在发现问题时,及时解决问题,以免增加政府的行政成本和相应社会成本。

  昌顺小区堵路风波

  9月20日中午,位于集美杏林文达路的昌顺小区。公务员陈先生下班后,注视了家门口的公告栏。

  “一个尴尬的话题”,对于即将破土动工的临时通道,陈先生不愿做任何评价。

  在过去的一个多星期里,约48户160多人口的昌顺小区,包括陈先生在内的许多业主代表,卷进了一场“堵路”风波。

  这个只有两栋红楼的小区东、南、北三面都是围墙,只有西侧一条水泥通道从空地中穿过,小区的居民已经走了6年。然而在9月6日,这条唯一的进出通道却被紧急“通缉”,一张告示宣告,“我司(指厦门杏福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简称“杏福园”)将在9月10日把工地围堵封闭,请昌顺小区业主自行协调道路出行问题”。

  坐直升机出小区?这是业主们最吸引人的抗议,有业主称曾以为开发商只是“吓唬着”他们,不料10日晚,两土方车的泥沙将他们唯一的通道堵得严实。

  而早在两年前该路划入红线图招标后,业主们就提出异议。

  被堵的这条路,就在距离集美区建设局北面百米处左右,此前有报道称,该局的刘荣旗局长事发后到场,谴责开发商这一行为,并指派几位民工将沙堆尽快清除。

  一知情者说,这两栋“红楼”,原是杏林镇政府的宿舍,后由于建制变化和机构撤并等原因,“红楼”已不是镇政府的宿舍了;但目前入住的政府公职人员依旧不少,“堵路”事件传出去,并被媒体广泛曝光,市民议论很多。

  集美区建设局市政园林科彭姓科长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证实了该名知情者的说法,并称当初“红楼”就是当商品房开发,而旁边的“白楼”也早已被当作二手房出售;彭姓科长同时认为,区政府之后的努力,直接影响了这场风波。

  最新公开的《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显示,集美区协助分管台商投资区、建设、环保等工作的廖华生副区长,在区政府主持召开会议,就昌顺小区进出通道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

  这个由建设局、规划局、开发商、业主代表等多个部门和单位参与的会议,后一致决定“在昌顺小区新建临时通道,从杏福园北侧经过,连接文华路”,财政局出资,建设局负责建设。

  后集美区政府决定,未来将在昌顺小区北侧的文康花园安置房用地,建设单位在规划12米道路时,预留出一条永久性通道。

  彭姓科长透露,目前临时通道将经过的店面已在拆除中,临时通道正在酝酿建设,并将争取在今年国庆节左右正式通行。从小区唯一“出路”被卖到开发商“堵路”,经历了两年;而从“堵路”到官方紧急“开路”,前后只有两天。

  谁卖掉了唯一出路

  谁卖掉了小区的唯一出路?

  风波背后,住户吴先生说,两年前这条路,被开发商买走了。

  建于2000年9月的昌顺小区,按照吴的说法,6年来,这里的住户都是靠小区西侧空地上的这条道路进出的;但在2004年,这条路就被“卖”掉了。

  空地的买主是厦门杏福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厦门建设管理中心的一份出让情况材料显示,2004年6月23日递交建设项目用地审核(核准)的杏福商住楼项目用地调整?穴200406272?雪,并于2004年6月29正式出文完成审核,地块成为厦门杏福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

  随后的争议就是,水泥路就在红线内,昌顺小区只是借过,并没有永久性的通道。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主透露,当初该地块准备出让时,业主们就向有关政府部门提出异议,“‘路’被卖了,以后小区出行怎么办”。

  这位业主说,当时有关政府部门,模糊应对。

  一个小区应该有一条合法的永久性通道,昌顺小区为何没有?

  按集美区建设局市政园林科彭姓科长的说法,小区并非没有路,只是事情比较复杂。其实两“红楼”旁还有一栋“白楼”,都属于杏林镇政府的宿舍;建设昌顺小区的时候,原本打算将两个小区打通,但该计划并未得到真正实施。

  彭称,昌顺小区开发商的厦门昌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本是杏林镇政府底下的企业,因当初未施行土地“招拍挂”,昌顺公司直接获得镇政府的审批,开发了昌顺小区。

  小区建成后,昌顺公司并未按照原定的计划,往南边修建一条永久性通道,而是直接在小区西侧的空地上,朝最近的文华路修建了一条水泥路,并沿用至今。而由于建制变化和机构撤并等原因,这三栋楼早已不是镇政府的宿舍,成为各自独立的两个小区;昌顺公司则在房子卖出后不再管小区事务。

  一女业主告诉记者,既然把临时通道划入红线图内出让,有关部门为何当初没考虑后续配套设施建设,考虑到给“红楼”人留下一条路。

  对此质疑,彭姓科长解释说,在出让空地甚至更早的时候,就已经考虑了小区的出路;原本考虑让其通过“白楼”出入,但“白楼”的住户,拒绝让“红楼”人经过。

  一白楼住户向记者表示,小区内唯一的空地是白楼内全体业主的产权,没理由变成通道。

  两天和两年折射

  政府惰性行政之辩

  “目前,达成的是‘三赢’的协议。”厦门杏福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总经理王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堵路事件发生时表示。

  事发时,这位总经理并不在厦门,他坦言,堵路做法不够理性,“那些业主,是无辜的”。

  王称,在买走那块地(包括“那条路”)后的近两年来,开发商、相关部门也一直在协调昌顺小区通道的问题,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始终未找到各方都能接受的方案。原本计划动工的“杏福园商住楼项目”建设,也因此工期被一拖再拖。

  此前,外界有评论说,这一风波的解决就像一些讨薪者,过激地爬上了高楼,然后较快地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

  但王东否认了这种评论,在这位商人眼里,他自己有一个形象的比喻,“就像往海里扔了一块石头,刚好一个大浪过来,这不能说一个石头掀起千重浪”。

  王东坦言,某种方面,此举是为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因为这条道路的问题,这个地块放了两年无法动工;地块的地价款早就全部缴清,如果再晾在那里不开工,企业将生存困难”。

  王东“三赢”的说法也得到部分接受采访的小区居民的认同。

  遗憾的是,被王东认为“三赢”的协议,开发商、业主们苦等了两年。

  居民要求小区进出道路畅通合情合理,开发商要在自己已经获得合法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工,也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事件的发生该问责谁?业主?开发商?还是政府?而后又给谁造成了损失,杏福园、业主?还是?

  试想作为昌顺小区开发商的厦门昌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如果当年直接按照原来的方案在南边修建一条永久性通道供三栋楼的住户行走,也就没有了今天的争议;两年前地块出让时,政府即时考虑小区出路问题并即时加以解决,“杏福园”开发商也就不会有堵路的“过激”举动。

  厦门大学胡荣教授认为,这折射出相关政府部门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惰政思维”。“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可以降低政府的行政成本”,胡教授认为,“三赢”协议的最终达成,说明结果比较好,但还不是最好;在当时拍卖地块后,有关政府部门就该考虑到开发商、业主后期可能产生的冲突,这种冲突增加了社会成本。

  在胡教授看来,一旦等过激行为发生,政府部门再介入,就相对比较被动,“有些事件,应该在问题、矛盾出现时,就提出解决方案”。


 

【责任编辑:林志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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