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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陷黄色网站无法自拔 19岁色魔强奸抢劫判20年
2006-09-19 10:28:23  来源:东南早报  【字号

  □早报记者黄祖祥

  去年9月份至今年4月间,晋江罗山街道连续发生多起色魔趁着夜色尾随妇女,用绳子将其勒昏进行强暴,并抢走随身手机及现金的案件。昨日,这名色魔被晋江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

  王某是安徽省太和县人,出生于1987年,初中文化,在法院庭审时自称走上犯罪道路是受黄色影像的影响。

  据调查,王某第一次作案是在2005年9月28日22时,当时年仅19岁的他尾随被害人蔡某,在晋江市罗山街道办事处往缺塘村的小桥附近,他拿出随身携带的绳子从被害人蔡某身后勒住其脖子,致蔡失去知觉并将其拖到旁边的菜地。随后,王某即用透明胶布缠住蔡的脸部,用绳子绑住其双手,并采取暴力、胁迫手段欲强行奸淫。由于蔡的反抗未能得逞,王某在逃离现场前,抢走了蔡的一部联想手机和现金人民币30余元。

  首次作案没有得逞,王某并未就此收敛,反而在3个月后再次出手,到今年4月1日,被告人王某共实施强奸犯罪5起,抢劫犯罪4起,抢得赃款人民币1145元。

  此系列案件引起了晋江市公安局的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4月20日在罗山新华都附近一网吧内将王某抓获。从他身上搜出了一根与被害人反映的作案工具极其相似的绳索和一部女士手机。

  据了解,王某在两年前来到晋江某鞋厂打工。去年女友离他而去后,空虚寂寞的他开始迷恋上网,并深陷黄色网站无法自拔。去年9月,看了黄色网站的他终于忍不住,带着工具上街作案。

  昨日,晋江市法院判决王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责任编辑:林志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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