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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不付钱索要路费遭拒 嫖客报警再索奖被收容
2006-09-01 16:45:24  来源:闽南日报  【字号

  本报讯  (杨金敏  林惠龙  黄阿彬)韩某向派出所报了案又来索取奖金,没想到自己嫖娼在先,触犯了法律。8月29日,韩某被华安县公安机关送进市收容教育所。

  韩某介绍发廊女柴某到华安县丰山镇的赵某处从事卖淫活动,并与柴某发生嫖娼行为。韩某不但不付钱,还向柴某索要20元的路费,柴某不给。韩某就打电话向丰山镇派出所报案,想教训柴某。民警接到报案后,迅速赶到从事卖淫活动的赵某处,当场查实柴某在该处所进行卖淫行为。

  事后,韩某以为自己报了案,应该得到公安机关的奖赏,便到丰山镇派出所索要奖金。但经民警侦查,韩某当晚也与柴某发生了嫖娼行为,即被送进收容教育所。

【责任编辑:林志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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