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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要求涉农各项收费必须公示 否则农民可拒缴
2006-08-26 17:11:40  来源:新华社  【字号

      新华网厦门8月26日电  (记者  胡苏)福建省厦门市日前出台政策,要求今后凡是涉及农民的各项收费,必须进行公示,否则农民有权拒绝缴纳。   

      据厦门市政府日前发布的《关于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制度建设的意见》要求,涉农价格和收费必须执行公示制度,采取设立公示栏、公 示牌和价目表的方式进行公示。   

      按照要求,公示的范围包括按照中央和省两级审批权限和程序制定的涉及农民的国家行政机关收费、公益事业性收费,以及省级以上政府 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涉及农民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等;公示内容则应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价格)、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 费范围、计价或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   

      同时《意见》还强调,价格主管部门应做好实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组织安排和检查指导工作,对违反规定的乱加价、乱收费行为 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农民有权拒绝缴纳。   

      《意见》指出,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对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重心已从过去主要对提留、统筹的监管,转为对一些地方和部门以各种 形式仍在加重农民负担等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综合监管,加大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工作力度。   

      另外,该政策还规定,涉农收费公示制度要和村务公开相接合,凡涉及农村重大事项、村民的切身利益和群众关心的问题,包括有关法律 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村集体资产和财务、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农村公路、自来水、有线电视等公益事业建设筹款情况、生产性水费、电费的收缴情况等,都要向村民及时、公正、准确地公开。(完)


 

【责任编辑:林志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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