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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打了半天原告却说没告过 “闹剧”半年收场
2006-08-18 16:05:58  来源:厦门日报  【字号

      原来是他所在的公司冒名起诉,一场“闹剧”历时半年多和气收场

      本报讯 (实习生 邵凌丰 记者 黄圣达 通讯员 戴建平)突如其来的一纸诉状,差点将厦门A公司(下称“A公司”)送上了被告席。就在原、被告双方即将对簿公堂之时,诉状上留名的“原告”颜某竟然发来声明:他对整件诉讼一无所知!在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这一纸诉状后,愤怒的A公司站上了思明区人民法院的原告席,将借“颜某”名义提起诉讼的长沙B公司和湖南C律师事务所双双推上了被告席。16日,在思明区人民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由长沙B公司和湖南C律师事务所在协议书生效之日,一次性支付A公司人民币2.3万元。一场历时半年多的闹剧终于和气收场。

      被告准备应诉,发现诸多疑点

      去年11月22日,厦门的A公司突然收到市中院的一张传票:“防冲击声响防盗人孔盖”的专利权人颜某因为此项专利的侵权纠纷,把A公司告了。A公司接到传票后,先后聘请律师、收集材料、检索专利、鉴定产品,做了一系列的工作。

      在准备过程中,法院应A公司的产品鉴定请求,多次向“颜某”提出要求,让他提供“被侵权”的专利产品的资料。这本该是件挺容易的事,“颜某”却一次又一次地推辞,始终没有将资料交出来。就在此时,A公司也在起诉材料中发现,里面并没有颜某的身份证明,只注明“颜某身份证丢失,来不及补办”。“颜某”的反常举动,加上材料证明的不齐全,让A公司疑窦丛生。

      原告郑重声明:我不知情!

      今年3月28日,起诉书中的原告颜某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了郑重声明,说他根本没有告过A公司,也没有授权任何人作为他的诉讼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上的签字并不是他本人写的。难怪这个“原告”既拿不出专利产品,又没有身份证明了!次日,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颜某的声明,依法裁定驳回了对A公司的起诉。

      起诉书上的原告竟说自己不是原告?这无异于一颗重磅炸弹投进了A公司。那起诉A公司的又是谁?A公司很快查到,起诉书是B公司授意公司员工王某向我市中院递交的。

      假借他人名义起诉我们公司?没门!愤怒的A公司刚甩掉了“被告”的帽子,就又走上了思明区人民法院的原告席,和B公司以及对他提起诉讼的湖南C律师事务所对簿公堂。

      官司历时半年多,终和气收场

      B公司为啥要用别人的名号告状?他们与专利权人颜某有何关系?B公司向法院解释说,在《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首页里所记录的专利权人颜某的地址,和B公司营业执照上注明的公司住所是同一个地方;同时,B公司还出具了2000年的申请专利交费发票和2005年的专利年费发票。他们根据这些材料辩称,这个专利实际上是由B公司帮助申请并支付申请费用获得的,不过是以公司员工“颜某”的名字署名罢了。

      对于假造诉状签名一事,B公司说,公司员工王某和承办律师在专利法律事务方面法律专业知识不够且经验不足,才导致了起诉时所犯的这些错误。

      不知情的“原告颜某”和公司之间原来有这样曲折的关系。当真相终于大白,原告和被告在思明区人民法院的调解下,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历时半年多的这场“闹剧”,终于和气收场。

【责任编辑:林志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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