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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拔尖人才打破“终身制” 将推行“周期竞进”
2006-07-25 16:10:38  来源:东南早报  【字号

  早报讯 (记者 郭桂花)昨日,厦门市委组织部网站对外发布了《关于开展第五批厦门市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据介绍,原来厦门市对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实行按周期重新确认的管理制度,实际上变相成了“终身制”。修订后的新办法对厦门市所有拔尖人才将实行“周期竞进”的动态管理,即市拔尖人才原则上以两年为一个管理周期,两个管理周期届满后,其拔尖人才资格自动终止且不再享受相关待遇,但可继续参加新一批拔尖人才的评选。

  据了解,13年来,厦门市根据试(暂)行办法共选拔市拔尖人才4批109人,目前仍处在管理周期内的有73名。第五批厦门市拔尖人才选拔对象包括:厦门市辖区内在科技创新、经营管理、专业技能和教育教学、社科研究、文艺创作、体育竞赛等方面达到领先水平,并为厦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在职在岗的各类优秀专业技术、经营管理和高技能人才。

  选拔以参选对象对厦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为主要依据,注重向厦门市支柱产业、主导产业、重点工程以及生产和经济建设一线、基层倾斜。同时,拔尖人才享有参加各类培训,优先申请科研项目立项、科研经费与补助,优先参评、评聘政府特殊津贴、专业技术职务,享受拔尖人才津贴,参加短期考察、学术休假、定期体检,子女入学、升学享受重点引进人才待遇等优惠。

  每位参选对象需填写《厦门市拔尖人才人选呈报表》,并附本人主要业绩的证明材料,由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汇总后于8月31日前报送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详细情况和有关要求可上厦门市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xmzzb.gov.cn)查询。

  据了解,原“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名称现已更改为“市拔尖人才”,现在市拔尖人才不仅包括专业技术人才,还包括经营管理和各种高技能人才。也就是说,新的选拔管理办法拓宽了市拔尖人才的选拔范畴,体现了“人才”内涵、外延的新变化:一是专业技术、经营管理和高技能人才均被纳入选拔范畴;二是体现注重业绩和不唯学历、不唯职务、不唯资历、不唯身份的“四不唯”原则;三是放宽了年龄限制,参评人员年龄放宽为55周岁以下,女性参评人员的年龄较原《暂行办法》规定放宽了5岁。

【责任编辑:林志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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