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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三吓失主不顶用 车主学电视勇猛追车擒小偷
2006-07-23 16:12:39  来源:东南早报  【字号

      早报讯  (记者  王盼琛)一名郑姓男子在手机店欲交电话费时,发现自己的自行车被偷,狂追近60米,将偷车贼手上的砖头抢过来,并把小偷按倒在地,移交给警方。


  勇敢:擦掉血摁住小偷

  7月21日晚11时许,市民郑某骑自行车到浮桥旧货市场附近一手机店交电话费。当他进入手机店内准备交费时,回头望了一下停在门口没上锁的自行车,发现一名瘦高的陌生男子坐上他的自行车迅速逃跑。郑某立即冲出门,箭步如飞追了上去。

  追出50米后,小偷见状忙扔掉自行车,继续逃跑。郑某没有停下,而是继续追赶小偷。小偷见郑某还在追,就停住脚步横在路上准备与郑某对打。

  郑某并不惧怕。当小偷横拳朝郑某打过来时,郑某伸手将小偷的拳头拨开,并抓住小偷的手。小偷见势不妙,就拿起地上的砖头威胁郑某,郑某仍无所畏惧。

  小偷眼见威吓没用,就用砖头朝郑某的额头砸去,郑某额头的血立即流了满面。郑某将血擦掉,立即将小偷手上的砖头抢来扔掉,将小偷按倒在地。

  浮桥派出所的巡逻民警这时正好经过该路段,将偷车贼带回派出所。

  据交代,小偷姓刘,重庆人。

  失主:看抓捕镜头派上用场

  事后,郑某对记者说,他对那些小偷小摸的人非常痛恨,没想到让他遇上了。当时,他一心就是想要抓住小偷,交给警察处理,所以才这么穷追不舍。而且,他在电视上,经常看到抓捕的镜头,没想到真派上了用场。

  “没想到,偷了一辆自行车,竟转变成抢劫罪!”刘某有点想不通。根据《刑法》第269条规定,疑犯刘某的行为涉嫌抢劫。昨日下午,刘某被刑拘。

  办案民警表示,郑某的行为值得大家学习。郑某受伤的医疗费全免,还得到了浮桥派出所给予的100元奖励和表扬。

  律师:盗窃转化成抢劫嫌疑

  本报社法律顾问肖律师说,根据目前状况,这个案件是犯罪行为性质转化的问题。起初刘某是实施盗窃行为,由于被主人或其他人发现,而抗拒追捕,并使用暴力,其行为已从盗窃嫌疑转化为抢劫嫌疑,所以该人的行为已涉嫌抢劫。 

  


 

【责任编辑:林志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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