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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作案647起 泉州一医院收费员被指控贪污14万
2006-07-20 15:41:06  来源:东南早报  【字号

      20多个单位的出纳、会计人员昨日旁听了庭审过程


  早报讯  (记者  黄墩良 实习记者  吴琳)泉州市皮肤病防治院原收费员林玉梅被指控贪污14万余元收费款。丰泽区人民法院昨日开庭审理该案。

  三年作案647次

  庭审在哭声中开始。林玉梅被押进法庭时,号啕大哭,双眼红肿,眼睛直向旁听席上的亲人。在法官劝慰下,她才逐渐停止哭声。林玉梅出生于1971年,1993年成为医院的挂号收费员,是该医院的一名老员工。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在庭审上介绍,林玉梅第一次作案是在2003年2月8日,直至今年2月19日。

  庭上,据公诉机关称,林玉梅收费时要填写一份收费票据(福建省医疗机构门诊收费票据)中一式三联(如存根联、业务联、客户联)或四联,按照医院规定,这些票据不能分开写,且要通过复写纸同时填写,使得每张票据的数额一样。但是林玉梅将票据分开写,采取“大头小尾”的办法,采用与该院财务人员结算时所用的存根联上填写的金额小于患者实际交纳金额的手段,先后作案647次,共截留皮防院收费款人民币140803.4元。

  去年,医院一名出纳在检查账目时发现异常,经抽查,林玉梅截留了收费款1000多元,遂上报医院领导。领导找林玉梅谈话,林玉梅交代确有其事,并于今年3月份退赃给医院3.8万元。

  后来,市卫生局介入调查,发现林玉梅的问题不仅仅如此。丰泽区检察院随后介入,林玉梅后因涉嫌贪污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钱给父亲治病了”

  三年来作案647次,平均几乎每天作案一次。那么这笔钱到底哪里去了?林玉梅称,14万元当中,其中有8万元用于父亲治病,另外还资助一个姐姐的两个孩子读书。

  公诉人员对此进行反驳称,林玉梅的父亲患病是在2003年10月份,而林玉梅首次作案是在当年2月份。另外,林玉梅家有好几个兄弟姐妹,有的家境比林玉梅好得多,难道只林玉梅一个人承担父亲的治疗费用?2004年年底,林玉梅的父亲已经去世,但林玉梅大部分作案时间都在2005年期间。

  据丰泽检察院调查,林玉梅曾花了9万多元用于买房。但林玉梅称,房款是找他人借来的。

  案发后,林玉梅的亲人先后6次帮忙林玉梅将赃款全部退还。公诉机关认为,林玉梅有酌情从轻处理的情节。

  昨日,关于林玉梅是否有自首,成了法庭辩论的焦点。

  多个单位旁听

  与此案件类似的是,去年,泉州市第一医院原收费员曾某某作案数百次,使用电脑重复记录,截留占有门诊费款3.5万元,被推上被告席。

  为了起到警醒作用,昨日,丰泽法院邀请丰泽法院职务犯罪预防联系成员单位前来旁听。银行、工商、税务、交通、质监、建设局、教育局、卫生局等20多个单位的人员参加了庭审过程。“很有教育意义。”一名出纳庭审结束后说道。   
 
 

【责任编辑:林志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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