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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最低工资标准可调高 最终调整幅度须经审批
2006-07-20 15:36:31  来源:厦门商报  【字号

    记者孔庆任报道


    商报讯 昨日来自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等部门的消息称,我市今年拟进一步调高最低工资标准,目前相关调研申报材料已经送至省有关部门。据悉,我市申报材料中拟调高最低工资标准50元左右,但最终调整幅度须省有关部门审批、发布。


    据悉,早在1994年,我市为全省首个公布最低工资标准的城市,至今我市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了10次,但其中1997年至1999年之间,以及2004年我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没有调整,这造成厦门的最低工资标准与其他省市的差距拉大。虽然2005年,我市大幅调高了岛内外各区的最低工资标准,规定从2005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思明区、湖里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集美区、海沧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550元;同安区、翔安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480元。但是,这次调整依然无法满足日前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导致出现企业“招工难”的情况。


    依据国家劳动部门规定,最低工资标准至少须每两年调一次,我市今年已经为再度调高最低工资标准做了许多前期工作,并形成相关报告送省里审批。由于目前申报材料还在等待省里有关部门批准,有关负责人对本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不便多透露,他只表示,思明、湖里、海沧、集美四区申请在去年的基础上调高50元左右,同安、翔安两个区调得会更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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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统计局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厦门工资水平在全国主要城市中已经跌至第八位


    商报讯 记者孔庆任报道 “上半年在岗职工平均月工资为何只有1885.83元?”昨日各大媒体均报道了“我市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的有关数据,引起了不少读者的疑惑。对此,市统计局有关人士昨日解释,上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偏低,主要是因为三资企业招收了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他们工资水平相对较低,但总数却占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数的一半以上,从而拉低了全市在岗职工的工资水平标准。


    前日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市从业人员平均劳动报酬为11508元,增长6.2%,其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1315元,增长5.8%,增幅在我省各地市中名次较靠后。对此,市统计局有关负责人昨日告诉记者,上半年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相对缓慢,其原因有多方面,主要和就业人员结构有关。从经济类型看,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国企)月平均工资3038元,集体单位为1827元,其他经济单位(主要是三资企业)为1508元。从数据上看,其他经济单位在岗职工的工资只有国有单位在岗职工的一半左右,但是三资企业的用工数却占全市城镇单位用工数的72.45%,而且其中36.97万外来打工族,占全市在岗职工数(截至6月底共69.2万人)的一半以上。为此,加权平均后,全市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自然被拉低了。


    市统计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五六年前厦门工资水平位居全国第四位左右,目前已经跌至第八位,低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宁波、南京七市。如何加快城乡居民所得,提升在岗职工工资水平,已经成为一个关系厦门经济发展和综合竞争力提升的重要课题,否则将会出现“招工难、人才流失”的后果。

【责任编辑:林志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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