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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交通违法者可以选择“罚站”替代经济处罚
2006-07-14 09:49:02  来源:东南早报  【字号
  早报讯(记者谢伟端实习记者陈怀安)昨日上午8时起,泉州市交警对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8时至11时,共查处了40多起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但只有一人选择了现场维持交通秩序。

  昨日上午10时20分许,在涂门街关帝庙前,一个骑自行车的汉子因闯入机动车道行驶被交警拦下。当交警问他为什么违反交通规则时,他说:“为了赶时间。”

  据交警介绍,该男子是四川人,姓贺,在泉州打工。当交警问他要接受交罚款还是现场维持交通秩序20分钟时,他选择了现场协助交警维持交通秩序20分钟。

  贺某说,交警部门要处罚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他是听说过,但还没有被处罚过,他是给人家做水泥工的,一天收入甚少,要罚5元,宁愿选择现场维持交通秩序。

  在对市民进行处罚的同时,交警部门特地印制了5万份“交通安全提示卡”分发给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者。

【责任编辑:林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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