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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中国国际投洽会间 厦门酒店实行最高限价
2006-07-14 09:32:22    【字号
   早报讯(记者郭桂花)第十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期间,全市酒店客房价格实行最高限价。

  五星级、四星级酒店标准房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50元/间·日;三星级酒店标准房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25元/间·日,原标准房备案价格低于标准房最高限价的,仍按原备案价格执行。

  三星级以上酒店(含三星级)非标准房的其他类型客房价格在市物价局备案价格的基础下降30%,调整后的价格如低于标准房最高限价的,可按标准房最高限价执行;原备案价格低于标准房最高限价的,仍按原备案价格执行;二星级及二星级以下(含未评定星级)的酒店,其标准房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20元/间·日,未达到人民币320元/间·日的标准房,仍按照市物价局原备案价格执行。

【责任编辑:林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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