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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新规:严重违章司机将上黑名单3年不用
2006-07-13 10:13:34  来源:东南快报  【字号

  全省交通部门将建立司机“严重交通违法人员名单”库,对列入“严重交通违法人员名单”库的司机,将监督省内道路运输企业三年内不予聘用。

  昨日,省政府办公厅正式转发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关于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通知》)。《通知》要求,对一年内累计两次超速20%以上者,予以调离岗位或解聘。

杜绝死亡10人以上

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按《通知》要求,7月15日至9月30日,全省将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力争全省不发生一起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比去年同期下降10%。

  《通知》要求,交通部门督促客运企业要落实“三关一监督”制度,确保不合格的车辆不出站,出站客车不超员;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车辆、驾驶人管理日志。

  另外,交通部门将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客运企业近3年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况,会同安监、公安部门按照车辆台数、线路里程长度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比例,对客运经营者安全状况进行排名,并向社会公布。

客运司机两次超员

将被调岗或者解聘

  按相关安排,全省安监、公安部门将分别在8月和9月,对辖区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联合检查。

  公安部门将对1年内客运企业平均50%以上车辆有违法超员、6个月内营运客车单车3次超员或1次超员50%以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罚款;对6个月内发生2次以上特大交通事故负有主要以上责任的客运企业,将责令消除安全隐患,对未消除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禁止其上道路行驶。

  全省交通部门将督促客运企业对超速20%以上或超员的驾驶人暂停其驾驶岗位1个月;对一年内累计2次超速20%以上或2次超员、1次超员50%以上、记分周期内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负有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驾驶人,予以调离岗位或解聘并在网上向社会公布。

福州三成交通事故

司机驾龄不足三年

  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061起,造成316人死亡,255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76万元。其中,驾龄在3年以下肇事司机占37.4%。昨日,福州市政府决定成立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据分析,上半年交通事故原因主要有5方面:

  1.公路交通事故占总数的45.6%,但死亡人数却占死亡总数的67.1%;2.客运车辆、货运车辆、摩托车肇事死亡率居高不下;3.外来务工、农民交通肇事比率较高;4.驾龄在3年以下的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占事故责任人员的37.4%,驾龄与事故发生数基本成反比;5.其他影响安全行为、不按规定让行、违法占道行驶、逆行、无证驾驶等。

【责任编辑:林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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