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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准过时 泉州即将重新制定普通住宅标准
2006-07-13 09:17:11  来源:泉州网  【字号

    本报讯(记者郭瑜 实习生林春燕)中心市区房市均价正在向4750元/平方米的非普通住宅标准逼近,无论购买一手房还是二手房,因越过政策临界点而不得不全额缴纳3%契税的业主越来越多,普通住宅的相关标准是否又到了重新修订的时候?记者就此进行调查。

  “新”标准有些过时

  “目前,按照3%征收契税的已经占到一半,中心市区房产买卖交易行为中只有不到50%享受到契税减半征收的优惠。”昨日上午,市财政局负责契税征收的农税科负责人介绍说,受房价攀升影响,市区房产成交价超过普通住宅标准规定的现象越来越普遍。

  去年8月初,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公布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中规定,中心市区(鲤城、丰泽、洛江、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成交价格在4750元/平方米以下。

  据了解,该标准出台伊始,市区除位于丰泽街的某楼盘销售单价超过4750元/平方米外,其他楼盘的一、二手房成交价均低于这一标准。

  然而近一年时间过去,一切都发生了改变。房管部门最新统计显示,上半年市区商品房平均交易价格为4459元/平方米,距“每平方米售价4750元以下”仅一步之遥。更何况撇开“均价”,很多楼盘无论新旧,事实上都已越过了4750元/平方米。很显然,现有标准不调整,很多房产都要摇身一变,从普通住宅“升级”为高档住宅。

  部门即将重新制定

  是不是普通住房,意味着购房者能不能享受契税减半缴纳的优惠。以一套总价60万元的房产为例,只因为单价够不上普通住宅标准这一条,购房者就要多掏9000元。

  那么,为了减轻老百姓购房的契税负担,有关部门会不会考虑重新制定普通住宅标准?按规定,普通住宅标准的制定,须由房产管理部门拟订初步方案,然后报经市政府审批公布。“文件的要求是每隔半年制定一次,但实际上由于市场变动等多方面因素,有时是由各地视情况具体而定。”市房管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据了解,普通住宅标准的制定要参照经济适用房价格。而按规定,经济适用房平均建设单位面积造价,可在保本微利的原则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作相应的浮动。然而,几年来,由于中心市区没有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因此这一造价也就一直未作调整。

  不过业界最近盛传的是,在市区江南、北峰两处经济适用房的推动下,我市计划在年内调整已执行多年的经济适用房平均建设单位面积造价,此举势必影响到市区普通住宅标准的重新界定。

  “由于相互之间的关联,有关部门可能是想一箭双雕,将两个价格的制定工作捆绑在一起。”记者从市财政局得到证实,相关动议已经摆上市房管局的议事日程。

  松动幅度不会太大

  据了解,在普通住宅的三个认定条件中,“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是国家有关部门设置的硬性规定。“种种迹象判断,要在这两大标准上开‘口子’的几率几乎为零。”某房地产集团办公室陈主任如此分析。

  那么,惟一能松动的就剩下“4750元/平方米以下”这一指标了。去年8月的界定,此标准就从2002年的“成交价格在3700元/平方米以下”一下子“后退”了将近1000元/平方米,今年重新界定,其松动的幅度会不会与去年一般大?

  “这一次估计浮动不会太大,估计最终会定在5000元左右。”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预测说,由于间隔时间跨度不如去年那一次调整来得长,加之房价实际涨幅也有限,因此重新制定的普通住宅标准与现有标准之间相差不会太大。

  “上调的幅度也不可能过大,否则一些看来明显是非普通住宅的房产交易行为,就可借机享受到契税减半征收的优惠,这与该税收政策出台的初衷是相违背的。”陈主任对此问题如是表态。

  背景资料

  国内其他地方纷纷调整普通住房标准

  4月3日,继去年5月31日公布2005年普通住房标准之后,北京市建委公布了2006年普通住房标准。

  5月9日,深圳市公布了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价格标准,该标准在去年所公布的标准之上每平方米上调500元。

  6月29日,天津市调整普通住房标准,新标准7月1日正式执行,新标准改为按行政区域划分。

【责任编辑:林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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