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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全面实施廉租房制度 每平米月租金为3.32元
2006-06-26 10:04:04  来源:泉州晚报  【字号

  本报讯(记者王朝晖)记者昨天从泉州市房改办获悉,从6月底开始,鲤城、丰泽、洛江将全面实施廉租房制度,其他县(市、区)也将于今年底开始实施。

  泉州市政府于去年7月颁布了《泉州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规定》,到目前为止,已有20多户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开始享受直管公房减、免廉租房租金。

  据了解,目前泉州市区直管公房每平方米使用面积的月租金为3.32元,市房管所对廉租对象采取减半征收的办法,为1.66元/平方米,为进一步照顾最低收入者和计算方便,每平方米使用面积仅收取1.60元的月租金。如果是孤老、严重残疾、没有收入的特殊情况者还可以申请租金全免。

  针对近日个别媒体所称的廉租住房补贴对象条件包括住房45平方米以下的最低收入家庭,以及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人口的说法,市房改办负责人称,根据去年7月颁布的《泉州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规定》,可以申请租金补贴或廉租住房的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本市非农业户口且长住市区超过5年以上的家庭;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赡养或抚养关系的;享受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属无房户或私有住房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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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住房制度以租金补贴为主

  本报讯(记者王朝晖)据泉州市房改办负责人称,目前泉州市实行的廉租住房制度将主要选择租金补贴为主,实物补贴为辅,现租住公有住房的廉租家庭减免租金的运行方式。

  这位负责人称,租金补贴方式的优势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可有效针对廉租家庭的具体情况,更好地满足其家庭需要,使最低收入家庭可以根据工作地点、子女上学、老人看病等因素方便地选择居住地点。二是可有利于社会综合治理。三是可以提高资金利用率和廉租住房制度的覆盖面;在目前资金有限的情况下,资金的使用从新建廉租房的一次性投入变为租金配租的分阶段投入,这样就可以在等量资金的条件下解决更多廉租家庭的住房问题。四是节约了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采取租金配租方式,廉租房管理部门只需负责租赁资格、租赁房屋和租赁协议的审核以及租金补贴的发放等工作。而且一旦发现廉租对象的收入超过最低收入标准或发现假冒“廉租户”,则可以立即停发补贴,有效地发挥退出机制的功能。

  实物配租的对象主要为烈属、孤者、伤残等社会优抚对象的住房困难家庭。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的家庭,根据自愿原则,也可以选择租金补贴的方法。

  租金减免方式则是充分利用了现有公房资源,以减轻政府的保障支出负担。

【责任编辑:林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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