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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化法制化 我省首部语言文字法规7月起实施
2006-06-23 11:07:50  来源:福建日报  【字号
  本报讯(记者 黄世宏 )宣传贯彻《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座谈会,6月21日在福州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贤模出席会议并讲话,与会语言文字方面的专家对实施好法规提了意见和建议。

  与会同志认为,省人大常委会二十三次会议5月26日审议通过的《实施办法》,将于7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省文化建设和人民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我们要提高认识,大力宣传,营造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切实抓好语言文字的学习、培训和测试工作,努力推动语言文字重点领域工作的突破,充分发挥媒体、出版物、学校教育等对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基础作用,确保《实施办法》的全面实施;要依法管理,加强监督,全面推动语言文字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责任编辑:林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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