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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底前福厦漳泉六成社区要成绿色社区
2006-06-21 10:33:39  来源:福建之窗  【字号

  本报讯到2010年底前,福州、厦门、漳州、泉州市建成区内6成社区,将达到绿色社区要求,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市建成区内3成社区,达到绿色社区要求。这是昨日记者从全省环境保护大会上获悉的。

  以最严格手段保护饮用水源

  “环保工作是解决问题的工作,解决一个问题就少一个问题,环保也就多了一分成效。”省长黄小晶在会上强调,要确保群众饮用水源的安全,这是环境污染防治的首要任务,要采取最严格的手段,保护饮用水源。

  目前,全省已经划定120个县级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要严格保护,要坚决拆除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和破坏饮用水源的设施,严防有毒、有害物质和养殖业的污染,对于造成水源地污染的排污单位,要果断查处,决不姑息。

  2010年底前机动车须排放达标

  这次会议上,省政府还发出《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到2010年,全省12条主要水系90%的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要达到功能区水质要求;45%的近岸海域水质,达到功能区水质标准;城市空气质量、内河水质,基本达到功能区标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小区等各类特殊保护区域面积,占全省陆域面积的12%。

  到2010年,设市城市和主要流域的县,都要建成1座以上污水处理厂、1座以上垃圾无害化处埋场,设区市的中心城市及有条件的县级城市要加快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确保全省城市污水处理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60%以上。

  2008年底前,设区城市市区燃用柴油的公交车必须达标排放,2010年底前所有的机动车必须排放达标,逾期未达标的将由公安交管部门按规定强制报废。2010年全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要达到7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要达到60%。

【责任编辑:林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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