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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一季度4个单位医药费用增长超标被通报
2006-06-20 10:17:06  来源:三明日报  【字号
  日前,三明市卫生局通报了今年第一季度全市24家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控制医药费用增长情况。

  以市卫生局下达的控制指标比较,每门诊人次收费水平超标的有4个单位,为永安市立医院、宁化县医院、泰宁县医院、市第四医院,其中连续超标2个月的有泰宁县医院、市第四医院;每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超标的有7个单位,为尤溪县医院、宁化县中医院、泰宁县医院、清流县中医院、市第二医院、市第四医院、市第五医院,其中连续3个月超标的有尤溪县医院、宁化县中医院,其余均有一个月超标;大型设备阳性率低于70%%的有3个单位,为明溪县医院、宁化县医院、清流县医院,其中明溪县医院连续3个月超标。

  市卫生局提醒患者,可以通过每日清单和费用查询窗口,及时了解和掌握自己的费用发生情况;对出现违规收费的,可以通过举报电话投诉,卫生局将责令医疗机构把超收款退还病人,并向病人赔礼道歉,同时根据群众反映较多或医疗收费问题未按规定期限认真落实整改,经查基本属实的医疗机构列入重点监控的对象。

  今年以来,我市卫生系统大力开展控制医药费用增长,努力缓解看病贵问题。截至5月,全市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门诊费用减轻群众负担638.2万元,住院费用减轻群众负担1425.9万元。

【责任编辑:林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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