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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五年一查 泉州第一福州第二三明厦门第三
2006-06-02 10:17:52  来源:泉州晚报  【字号
  泉州市过去五年的环境保护工作得到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在省政府近日表彰的落实2001至2005年度市长环保目标责任制先进单位中,泉州市政府名列第一名。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坚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庇社会,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市长环保责任书(2001—2005年)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名列全国前茅,为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保证。根据市长环保目标责任制工作综合考评情况,在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中,泉州市政府名列第一名,福州市政府第二名,三明市政府和厦门市政府并列第三名。

  今年2月20日至21日,省政府《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2001—2005年)》考核检查组到泉州,就我市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十五”期间,我市通过开展各种创建活动,获得“国际花园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最佳中国魅力城市”等称号,顺利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

  5年来,我市始终把环境保护摆在发展战略的重要位置。晋江流域省控断面三类水质达标率100%,大樟溪泉州与福州交界的交接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市区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99.6%,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明显改善。泉州市和晋江、石狮、南安等城市在全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中保持前列。

  2002年至2005年,我市共投入近115亿元用于环保事业。宝洲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工程,室仔前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综合处理厂,市区空气自动监测站、晋江水系水质自动监测站等一批事关区域环境质量、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相继投建和建成。

【责任编辑:林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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