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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下月起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重点“五江两溪”
2006-06-16 09:41:11  来源:福建之窗  【字号

  本报讯 下月起至10月,我省将集中检查和整治违法排污企业,公开查处一批屡查屡犯的环境违法企业,对挂牌督办问题逾期未整改解决的,应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这是记者昨日获悉的。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有关通知,记者了解到,对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问题,我省将集中整治。重点排查向保护区排放废水的各类污染源和建设项目,取缔一级保护区内的所有污水排放口,清除区内所有违规的码头、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禁止从事旅游、游泳和其他可能污染生活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在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原有排污口必须达标排放。

  集中整治对饮用水源构成重大污染事故隐患的排污企业。重点是闽江、九龙江、敖江、晋江、汀江、木兰溪、交溪等“五江两溪”重点流域沿岸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的大中型生产企业,要求企业在2006年8月底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并督促落实。

  对直接导致饮用水源地水质超标的违法排污企业,必须停产整治,对严重威胁环境安全的,要依法关闭。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还要对辖区内工业园区的环境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清理,重点整治化工、冶炼、印染等工业园区。另外,对违法排污企业采取停电、限电措施。

【责任编辑:林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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