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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通过卫生城市省检 下阶段接受全国爱卫会复审
2006-06-13 09:52:16  来源:厦门晚报  【字号
  本报讯(记者 徐雁宁)昨天傍晚,国家卫生城市省级复查团正式将省检的复查评价意见转交厦门。复查团表示,将提请省爱卫会审核本次复查结果,并以书面报告形式报送全国爱卫会,接受国家卫生城市的抽查复审。

  6月9日—11日,省复查团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随机抽查和走访群众等方式,对厦门市的爱卫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治、社区和单位卫生以及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等10个项目进行了省级复查。

  复查团一致认为,厦门市不断完善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各项措施,城区卫生整体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取得了显著成效。厦门市在创卫工作的某些方面有所突破,有所创新,基本符合新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巩固了国家卫生城市的创建成果。

  10项目点评:逾9成市民满意卫生状况

  机制方面,复查团认为:厦门市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卫生城市的长效管理格局逐步形成。群众对全市卫生状况满意率为91.8%。

  健康教育方面,复查团认为:厦门健康教育网络健全,覆盖率达95%以上。控烟宣传和公共场所禁烟工作措施有力,建成区未见烟草广告。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

  市容环境卫生方面,复查团认为:主次干道和主要街道基本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主要城市河道(海域)水面清洁卫生,基本无漂浮垃圾;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废物箱等环卫设施,布局较合理,管理较规范;农贸市场商店有专人管理、专人保洁;建筑工地能文明施工、规范管理;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均达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在环境管理方面,复查团认为:厦门市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方针,实施了“蓝天”、“碧水”、“洁净”、“宁静”、“绿色”工程,成效显著,全市生态环境优美。

  在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卫生管理方面,复查团认为:城区公共场所卫生水平进一步提高。有关部门定期考评二次供水设施,城区饮用水水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在食品安全方面,复查团认为,厦门市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食品行为,食品安全得到保障。两年来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城区未发现滥用农药、兽药和违禁药物现象。

  在疾病预防控制方面,复查团认为,厦门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疾病预防控制成效显著。

  在病媒生物防制方面,复查团认为,厦门病媒生物防制队伍较健全,近两年来未发生病媒生物性传染病的暴发流行,鼠、蝇、蟑、蚊有关指标均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

  在社区和单位卫生方面,复查团说,厦门的多数单位、社区能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环卫设施完善,无违章建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基本符合要求。

  在城中村及城乡接合部环境卫生方面,复查团认为,厦门全市基本建立了镇村两级环卫清扫保洁队伍,城中村及城乡接合部环境卫生得到很大改善。

  城乡接合部环境卫生有待改进

  复查团指出,道路机械化清扫程度与厦门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城中村及城乡接合部仍存在“门前三包”不落实、有暴露垃圾池、外来人口住所卫生差等问题;主要病媒生物鼠、蝇、蟑、蚊的控制工作不够平衡,城乡接合部局部密度偏高,孳生地较多;小餐饮等“五小”行业仍存在自身管理差、加工场所简陋等问题。

【责任编辑:林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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