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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重金引进高层次人才
2006-05-08 10:03:54  来源:泉州晚报  【字号

   “两院”院士来泉可获住房和高额经费、安置费、生活补贴费

  本报讯(记者林志党)泉州市委、市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若干规定》提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带研发项目来泉州市工作的,可获得80万元。

  规定提出的高层次人才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级重点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博士研究生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性难题的技师、高级技师及其他急需紧缺人才。

  到泉州市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期限服务合同的人员,可享受住房或住房补贴、安家补贴等生活待遇。其中,定居泉州市的“两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提供一套不少于150平方米的住房;给予15万元至50万元的搬迁安置补助费;5年内享受每月4000元至8000元的生活补贴。

  在科研经费方面,高层次人才带研发项目来泉州市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市、县(市、区)政府根据所承担课题、项目情况,按财务隶属关系分别提供一定的科研启动经费。其中,“两院”院士,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分别提供80万元、30万元、10万元。

  引进高层次人才由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商定人事劳动服务关系。鼓励人才带项目来泉州市创业,以技术合作、技术入股方式,兴办高新技术企业或从事其他专业服务,促进人才与项目的融合。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实施技术成果转化中,可以专利、发明、专用技术等要素参与分配或技术转让;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从事技术转让收入以及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责任编辑:林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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