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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每年1000万元扶持建设20个新农村示范村
2006-05-26 08:24:01  来源:泉州晚报  【字号

  本报讯(记者林志党)记者24日获悉,2006年度泉州市20个新农村建设示范点村目前已经确定。目前,这20个示范点村的新农村建设工作已全面展开。

  按照泉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泉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从今年起,泉州市将每年确定20个建制村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点,市财政每年拨出1000万元用于扶持20个市级新农村建设示范点村,“十一五”期间完成100个示范村建设。示范点村建设中,泉州市将实行市领导及市直机关单位挂钩联系制度,以点带面,典型示范,扎实推进泉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泉州市确定20个新农村建设示范点村,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各2个,鲤城区、丰泽区各1个。每个村确定市五套班子1位领导和有关市直部门分别挂钩联系,抓好检查督促工作。

  今年市级示范点村具体包括:鲤城区浮桥街道坂头社区,丰泽区北峰街道群山社区,洛江区罗溪镇后溪村、河市镇南塘村,泉港区前黄镇凤阳村、界山镇界山村,晋江市内坑镇砌坑村、龙湖镇烧灰村,石狮市锦尚镇西港村、永宁镇山边村,南安市康美镇兰田村、官桥镇内厝村,惠安县洛阳镇前园村、崇武镇潮洛村,安溪县尚卿乡龙俊村、城厢镇经岭村,永春县桃城镇洛阳村、蓬壶镇仙岭村,德化县龙浔镇英山村、三班镇三班村。

  泉州市委、市政府提出,示范点村力争通过一年的努力,在经济发展、乡村规划、改旧建新、乡风文明、管理民主、村级组织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市委、市政府同时希望,负责联系的市领导及挂钩单位要经常深入调研,指导和帮助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扶持办法和具体措施,做好建设项目、资金、规划等工作并推动落实。

【责任编辑:林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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