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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石油价格改革补贴五个行业
2006-05-22 10:26:43  来源:泉州晚报  【字号

   泉州拟拨付3385多万元油价补贴

  本报讯(记者张沼婢实习生林绍扬)根据福建省财政厅近日发出的《关于认真做好石油价格改革补贴资金的分配兑付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我市将拨付3385.81万元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用于补贴5个行业。

  渔业获得补贴最多

  这次补贴的范围限定为受油价改革影响大、支出大幅增加,自身缺少承受能力的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种粮农民补贴另行发放)。

  补贴对象包括:

  已按有关法律规定登记在册并持有效证件的本省机动渔船、包括从事近海捕捞、内陆捕捞渔船及养殖和辅助船;2006年由边防部门管理转入渔业系统管理并持有效证件的机动渔船,包括从事近海捕捞渔船、养殖船和辅助船。投入该行业的补贴资金为2986.46万元。

  国有林业采育场、贮木场、林业公司和林场苗圃。投入该行业的补贴资金为6.04万元。

  城市公交企业。投入该行业的补贴资金为259.7万元。

  对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因油价上涨增加的支出,主要通过调整运价等措施消化;对消化确有困难地区的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可以给予适当补贴。投入该行业的补贴资金为74.31万元。

  对城市出租车司机因油价上涨增加的支出,主要通过调整运价、收取燃油附加费、减少收费等措施消化。改革初期上述措施难以到位的,可以给予适当临时性补贴。投入该行业的补贴资金为59.3万元。

  补贴资金发放有据

  渔业。省对市、县(区)按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提供的全省分市、县(区)应补贴的渔船总功率,测算核定补贴资金。

  林业。省对市、县(区)按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供的全省分市、县(区)应补贴用油量,测算核定补贴资金。

  城市公交企业。省对市、县(区)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提供的全省分市、县(区)应补贴用油量,测算核定补贴资金。用油量按各市、县(区)城市公交企业确认的车辆数、行驶公里、百公里油耗为测算依据,以2005年公交企业用油量为基准核定。

  农村客运。省对市、县(区)按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提供的全省分市、县(区)农村客运车辆数量,测算核定。限定于2006年3月26日前在各级运管部门办理营运手续、登记在册的农村客运车辆。具体包括从事县(市)所在地至辖区乡镇、行政村之间的旅客运输车辆;从事乡镇所在地至乡镇、行政村及行政村之间的旅客运输车辆。

  城市出租汽车。省对各市、县(区)按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提供的全省分市、县(区)出租汽车车辆数测算核定。限定于2006年3月26日前在各级运管部门办理营运手续、登记在册,并由出租车企业根据营运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进行确认登记的城市出租汽车。

  监督拨付兑现情况

  通知要求,各级有关主管部门和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要建立相应的补贴档案,将具体的补贴对象名单,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兑付时间、签收手续等资料汇编成册,专人管理。对补贴资金拨付和兑现情况,要经常检查、跟踪监督,切实将补贴资金落实到补贴对象手中。绝不允许出现截留、挪用和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林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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