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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溪工商所查获一起销售假冒饲料坑农案
2006-04-08 20:42:07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因为贪图小便宜,进货不把关,陈某后悔也来不及了。8日,他因销售假冒鳗鱼饲料,被福清市工商局渔溪工商所处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假冒饲料,并罚款2000元。

  去年12月底,一名商贩到陈某经营的福清市上迳镇某饲料店推销"健马牌"鳗鱼配合饲料,声称由于是厂家直销所以销售价比正常的批发价便宜,每袋(50kg)只卖130元,但是不提供销售发票。陈某想,这种鳗鱼配合饲料质量好,销量也不错,自己平时购进一袋要170元,这一袋就能便宜40元。陈某心动,马上向这个商贩一次性购进10袋,并以每袋180元的价格陆陆续续卖出了5袋。

  但是事情不"凑巧"。上周,福清市工商局渔溪工商所执法人员在对陈某店里销售的农资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陈某所销售的"健马牌"鳗鱼饲料,外包装陈旧破损,疑似假冒伪劣产品,于是进一步查阅了陈某的农资购销台帐。这一下,假货露馅了!陈某销售的这批鳗鱼饲料既无合法进货手续,也没有销售记录!

  细心的工商执法人员立即联系福建天马饲料有限公司,经鉴别,陈某所销售的鳗鱼饲料属侵犯该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商品。工商执法人员经过详细调查取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53条及其《实施条例》第52条的规定对陈某作出上述的处罚,同时责令陈某召回已售出的假冒饲料。                                      (福州日报记者 钱健铭  通讯员 高建中 薛紫祥)

 

【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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