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闽南新闻
泉州招考将实行“阳光工程”
2006-04-26 09:27:24  来源:东南早报  【字号

  本报讯 泉州市将建立和完善以高招工作“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这是昨日出台的泉州市招考工作“阳光工程”实施意见之一。

  昨日,泉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全体成员会、全市招生考试暨招生考试监察工作会召开。据介绍,实施招考工作,“阳光工程”将以信息公开为重点,包括招生政策公开、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公开等。

  今年高考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将在各县(市、区)集中设立考场,高职单招仍继续实行集中考试,由鲤城区承担组织考试。今年仍实行高考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的做法。全市高考考点实施高考网上巡视系统建设,5月份将召开由各个高考考点的主考参加的全市严肃考风考纪工作会。

【责任编辑:林漉】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