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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病房下月亮相 大医院下乡进社区(图)
2006-03-29 14:31:47    【字号

■4月20日前,厦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都要开设惠民病房或惠民病床

■今年厦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将与市、区属医院合作,实施双向转诊

本报讯 (记者 楚燕 通讯员 吕惠栋 戴川)昨天,厦门市卫生局副局长姚冠华执掌市长专线,解答了市民关于医疗卫生方面的问题。

焦点1 惠民病房收费“三免”、“四减”、“三优惠”

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市卫生工作会议上,我市将在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惠民医疗服务的消息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昨日,市卫生局副局长姚冠华表示,4月20日之前,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都要开设惠民病房或惠民病床,为困难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姚冠华说,近两年来,市卫生局与市红十字会联合设立了38家惠民门诊,此次即将推出的惠民病房和惠民病床,进一步丰富了我市惠民医疗的内容。惠民病房或惠民病床的服务对象是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持本人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职工优惠证或特困残疾人优惠证者。主要服务范围是一般常见病等基本医疗服务(特殊病例经医院批准,可参照惠民医疗服务有关政策执行)。今后,惠民医疗服务范围会逐步扩大。

惠民病房或惠民病床执行“三免”、“四减”、“三优惠”,即免收院内会诊费、远程会诊费、一般物理降温费或空调降温费;床位费、大型设备检查费(如CT、MRI等)、基本手术费、护理费等均减20%;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特困病人,相关费用按照一级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执行,使用乙类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在原零售价基础上优惠10%,让利于患者,因病致贫的特困患者视实际情况,由个人申请,在获得民政部门或慈善机构提供50%以上预计医疗费用的救助基础上,经医院批准,给予更大的医疗服务优惠。

焦点2 婚检优生检测免费,每人节省70元和120元

今年初,市委市政府将“实行免费婚检和优生检测”作为200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昨天,姚冠华透露,今年厦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免费婚检,凡是在我市新登记结婚的男女,都可以在市、区妇幼保健机构获得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严重遗传疾病、精神病、指定传染病和各类性病以及其他对婚育有影响的疾病检查,预计可为每位受检者节省70多元的检查费用。

昨日,记者从市计生委了解到,从即日起,我市城乡常住人口和在厦务工人口当年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已婚育龄妇女都纳入出生缺陷干预免费优生检测范围。被检测者为常住人口的,可凭户籍所在地镇(街)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被检测者为在厦务工人员的可持有效外来人口婚育证明及现居住地所在地镇(街)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自行选择区级以上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检测。检测项目为风疹病毒、巨细胞病毒、弓形体、单纯疱疹病毒四个项目。预计可为每人节省120元的费用。€

焦点3 大医院“下乡”进社区,合理配置医疗资源

姚冠华说,他刚刚赴外地考察社区卫生回到厦门,外地的一些做法值得厦门借鉴。比如,武汉规定,在社区看病挂号费、诊疗费、注射费、护理费、床位费全免,以此激发患者到社区就医的积极性;同时还发起“千名医生进社区”活动,要求全市中高层次的医生定期无偿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坐诊,以此带动社区卫生服务水平的提高。

姚冠华介绍,厦门现有61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其中19家为中心。目前我市社区卫生补助经费按照户籍人口15元/人/年的标准,今年这一标准有望升至20元/人/年,到2010年,将升至50元/人/年甚至更高。

上周,第一医院正式与集美灌口医院、杏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协作关系。姚冠华表示,今年我市计划让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市或区属医院建立这种紧密的协作关系,落实双向转诊制度,即小病在社区,超出社区诊疗能力和范围的向大医院转诊,待病人病情稳定后再转回社区进行康复性治疗,以此达到合理利用医疗资源、减轻病人看病负担的目的。

同时,今年我市将推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从机构设置、人员培训等方面进一步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

【责任编辑:林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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