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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农民人均纯收入居我省首位 去年达到6230元
2006-03-17 17:48:49  来源:厦门日报  【字号

其中工资性收入占农民收入“半壁江山” 

 
  2001年,厦门农民人均纯收入为4425元,2004年上升为5647元,根据市统计局农调队最新调查资料,去年厦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已经达到6230元,比上年增长10.3%,位列全省首位。 


  去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快速增长,与工资性收入高速增长有着密切的关系。调查显示,工资性收入已经占据了厦门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半壁江山”,成了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支柱。2005年,厦门市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974元,同比增长24.5%,占总收入的比重达到了47.7%,与2004年的42.3%相比,增加了5.4个百分点。市统计局认为,这充分显示出厦门狠抓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取得成效,据悉,2005年全市举办农民工专场招聘会47场,有3.9万人签订了就业意向。 


  工资性收入中跨镇外出从业所得收入增长较快。2005年,外出从业所得工资收入为825.94元,同比增加67.5%。虽然外出从业所得收入在全年纯收入所占比重不大,仅为13.3%,在工资性收入中占27.8%,可是却反映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趋势,显示出厦门农村劳动力改变就业观念,往乡外转移就业的速度加快。而同安工业集中区、翔安高新产业区和集美园博园等一批大型工业区、开发区项目的开工建设,各区经济建设形成有机整体,使得岛外农村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并提供大量工作岗位,农民就业有了更大的择业空间,而农村劳动力在区间镇间流动加快,为厦门今后转移农村劳动力,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率,增加农民收入闯出了一条新路。

 
  调查还显示,财产性纯收入和转移性纯收入快速增长。2005年,厦门市农民人均财产性和转移性纯收入共692.64元,比2004年增长18.7%,其中人均租金收入、土地征用补偿收入和投资收益收入合计440元,比上年增长34.5%。这表明厦门市积极尝试通过“金包银”解决失地农民增收,推行农村养老保险,引导鼓励被征地农民集资入股发展经济项目取得了成效。

 
  不过,市统计局也提出,有一些问题值得关注,如城乡收入差距加大、农民内部贫富差距拉大等等。如何让农民进一步增收?市统计局建议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力度,鼓励、引导农民自主创业,发展壮大二、三产业,重视农村中的弱势群体,继续重点帮扶低收入农户。

【责任编辑:林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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