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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者两刀刺死“小学生”持刀自伤 曾经三进宫
2006-12-04 10:57:46  来源:厦门商报  【字号

  作者:记者杨清白 通讯员陈杰 

  商报讯   今年2月,当年被“清钱”的小学生在休闲吧遇到了敲诈者,欲讨个说法,没想到反被敲诈者连刺两刀,当场毙命。昨日,行凶者陈某水被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当年被“清钱”,今遇敲诈者

  2月11日22:30,陈某水、陈增加、陈华伟等人到同安一家休闲吧消费时,与从二楼下来正欲离开的被害人陈某杰等人相遇。尽管已多年不见了,但陈某杰与陈某水打了个照面,就一眼认出,自己读小学时,陈某水曾向自己“清钱”。

  走至大街,陈某杰愤愤地对同行朋友说要找陈某水理论,于是便抬头朝休闲吧二楼喊叫“红毛辉”(即陈某水)下来。陈某水意识到楼下的人是针对他自己,就对陈增加说“楼下有人要打我”。陈增加闻讯掏出电话,召集朋友前来帮忙打架。之后,陈某水还从陈华伟那里拿了一把折叠刀放进裤子,走下楼来。两人针锋相对大骂。紧接着,陈某水被陈某杰等人打倒在地。
   
  捅死人后竟持刀自伤

  陈某水招架不住,急得往楼上大喊“里面的人快下来,把刀和啤酒瓶拿出来”。之后,陈增加等人从休闲吧冲出来,并砸下一支酒瓶,吓得陈某杰直喊“快跑”。陈某水从地上爬起来捡起掉落在地的折叠刀,追赶陈某杰。

  跑至一手机店门口台阶时,陈某杰被一啤酒瓶砸中倒地,陈某水见状上前抓住陈某杰的衣服,右手持折叠刀往陈某杰的腹部和胸部连刺两刀。

  陈某杰挣脱后,与朋友逃离至距离现场100余米处的一个巷口,因伤势过重倒地,经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之后,陈某水、陈增加、陈华伟等人还携带刀具驾车寻找对方,欲再次打架未果。

  陈某水得知陈某杰死亡后,持刀自伤后拨打“110”电话报警。
   
  23岁行凶者曾“三进宫”

  近日,市中级法院在同安区法院大法庭宣判了此案。一审宣判结束后,死者的亲属大哭起来,有的冲向被告席欲痛殴行凶者,被法警拦住。

  陈某杰的亲友哭诉说,陈某水劣迹斑斑,已是“三进牢房”的人。据法院查明,今年23岁的陈某水,曾因盗窃罪于2000年6月被法院拘役5个月;刑满释放后,又犯寻衅滋事罪、盗窃罪、销售赃物罪在2002年3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对陈某杰为何要找陈某水理论时,据陈某杰的亲友说,家住同安城区的陈某杰读小学六年级时被陈某水“清钱”过,还挨了打,给他的童年留下阴影和创伤。

  法院认为,陈某水3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因此,判处陈某水死刑,判处陈增加有期徒刑7年,判处陈华伟有期徒刑6年。此外,陈某水、陈增加和陈华伟还应连带赔偿死者亲属经济损失33万余元。其中,陈某水应赔偿23万余元,陈增加、陈华伟各应赔偿5万余元。
 

【责任编辑:林志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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