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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妇嫁年迈富翁未能生育 开出200万“借种生子”
2006-12-21 10:40:05  来源:海峡都市报  【字号

      少妇下嫁年迈富翁,可惜未能生育,无奈之下想“借种生子”,而且开出了200万元的天价“酬金”?!这则登在《××时报》征婚广告栏的广告,你相信吗?

  征婚广告:少妇“借种生子”酬金200万

  前些天,在漳州打工的小涂,在《××时报》征婚广告栏里看到了一则很“抢眼”的广告:“因为家贫为了弟弟上大学,无奈嫁台富商,夫年迈,无育,庞大家业无后继承,寻体健男圆梦。通话满意速汇18万定金,事成重酬200万(保密)。”

  小涂说,他和不少工友都觉得,这“种”借得好蹊跷。

  昨天,记者接到小涂报料后,当即拨打了“借种广告”上一个重庆区号的电话码023-67367×××。

  对方是个女的,听起来大概40岁,自称姓李。她说:“我们是代理公司的,有很多客户,各种年龄段的都有。只要你身体健康,没传染病就行了。”

  记者问怎样才能得到18万定金,女的回答:“我们要收取880元服务费,还有20块钱手续费。把钱给我们,立刻给你汇18万过去,给你们到宾馆开房用。”

  会不会是骗人的?这下,她很不耐烦了,“我们的广告上不是有重庆市公证处的公证号吗”?

  随后,记者拨打了广告上的投诉电话023-66397×××,结果是空号。

  记者调查:公证号是假的“借种”违法

  昨天,重庆市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在电话里告诉记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借种生子’不在我们的公证范围内,我们绝对不会受理这种公证,那个公证号,那肯定是假的”。

  漳州九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周仰宁则说,按照我国《婚姻法》等法律规定,不是合法夫妻不允许发生性关系,登广告发出“借种”邀约是法律不允许的。

  而漳州市工商局的工作人员说:“《广告法》规定,违反伦理道德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广告,都是不能刊登的。刊登这则‘借种’广告的媒体,显然是不谨慎的,很容易成为骗子诈骗钱财的工具!”这位人士提醒市民,不要为了贪便宜而上当受骗!
 

【责任编辑:林志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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