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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12月1日起实施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新规
2006-12-02 21:30:08  来源:东南早报  【字号

  十二月一日起,《福建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规定》将正式在全省执行实施。今后,对与居民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城市公园(不含城市动物园)、纪念馆、博物馆和展览馆等人文景观,门票价格将逐步实施免费开放。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调整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游览参观点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游览参观点门票制定具体价格,出台和执行时间应避开重要节假日(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并提前二个月向社会公布。

  游览参观点内举办的各类临时展览原则上免费。对确有较高的观赏价值且投资较大的游览参观点,可以按价格管理权限申报,制定临时展览的门票价格。 (记者 赖劲松)    

【责任编辑:林志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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