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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错要问责无为也要问责 建宁37名干部被告诫
2006-12-16 15:27:18  来源:福建日报  【字号

  本报讯(余福) “有错要问责,无为也要问责,今后工作真得好好干了。”14日一上班,建宁县某镇政府大院里的许多干部就议论纷纷。原来,该镇里有两位干部因“不作为”,受到了县效能办的效能告诫。

  今年4月,建宁县针对少数党员干部工作效能不高的情况,出台了《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与无为问责办法试行 》,还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和投诉处理中心。《问责办法》共18条,列举了17种有错行为和18种无为行为,规定了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效能告诫、调整工作岗位、降职使用、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等7种问责处罚。截至目前,该县领导干部有错无为投诉处理中心共受理群众投诉49件,有37名有错、无为的干部受到诫勉谈话、效能告诫等问责处罚。

 


 

【责任编辑:林志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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