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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酒后起色心 爬窗进女同事卧室非礼未得逞
2006-12-14 08:23:40  来源:东南快报  【字号

  本报记者 容月玲 孙韬 通讯员 陈立烽 卢镇阶
 
  一男子醉酒后顿起色心,爬窗窜进女同事卧室欲非礼,未得逞。12月12日,永定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骆锦标有期徒刑两年。

  2006年9月22日凌晨,惠安男子骆锦标在永定县下洋镇喝醉酒后,窜至所在公司陈某某卧室,欲强奸陈某某。陈某某极力反抗,搏斗中颈部多处被抓伤。骆锦标见无法得逞,逃离现场。

  法院经审理认为,骆锦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已构成强奸罪。骆锦标在强奸犯罪过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属于犯罪未遂,故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林志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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