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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一起离奇官司 被告2人原告竟达200多人
2006-11-09 16:06:32  来源:福建之窗  【字号

  被告提交的证据居然对原告有利,“百年祠堂官司”历经二审终判决

  一起官司,原告多达235人,而被告却只有两个。另外,案件的争讼物历经三朝153年。经过两次审判,吴氏家族终于拿回了祠堂拆迁的补偿费。日前,这场“百年祠堂”官司终于有了结果。

  吴氏家族世世代代居住在厦门棣头,他们的祖屋和祠堂则建于1850年。吴氏家族的代表说,当时他们的祖屋、祠堂包括周边空地,大概有1400多平方米。新中国成立后,因为要破除封建时代的遗留物,这片祠堂被挪作了他用。侨星公司和华侨公司在上面建起了铁罐用做生产。2003年3月,市政府要对旧城实施改造,棣头正在范围中。包括吴氏家族和公司厂房等建筑都要拆迁。就在这拆迁补偿款上,吴氏家族和两家公司闹起了纠纷。

  原来,侨星和华侨两家公司一共占了吴家300多平方米的地,按照规定可以得到55万元补偿款,吴家认为既然祠堂是吴家的,这笔钱当然也应该归他们,双方僵持不下,于是走上了法庭,吴氏家族的235人都成了原告。

  侨星公司和华侨公司认为,当初两家公司占用这块地,政府是批了的,还有文件用来证明。但是令两家公司意想不到,就是这份文件让他们打输了官司。这份1963年的文件同意侨星在棣头征用12000平方米,但现在侨星占用的土地已经远远超过12000平方米,而且当初吴家的那300平方米还偏偏就不在这12000平方米范围内。因此,侨星公司根本就证明不了政府把吴氏祠堂的土地划给了他们。两家公司没有证据,吴氏家族却证据充分,他们不仅拿出了解放前的房契,还出示了地图证明和派出所的户籍证明。在有力的证据面前,法院一审判决侨星公司败诉。

  一审后,侨星和华侨公司不服,于是提起上诉,中院在调查后决定维持原判。吴氏家族终于拿到了拆迁补偿款55万余元。(记者张清通讯员曾燕珍)
 

【责任编辑:林志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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