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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的司机被自行车压脚 暴力索赔再抢劫获4年刑
2006-11-18 09:03:57  来源:厦门商报  【字号

  作者:记者 杨清白 通讯员 文弈 无言

  商报讯  一位摩的司机被自行车压到脚,带着朋友向骑车者的老乡讨说法,并抢走对方两部小灵通,反构成抢劫。记者昨日从集美区法院获悉,摩的司机李某被判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他的朋友李某冬被判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2005年5月7日晚7时许,摩的司机李某在集美区侨英街道兑山村下蔡社附近,被一路过该处的男子骑自行车不小心压到脚面,交涉索赔未果,该男子骑车溜走了。李某找不到该男子不肯罢休,遂带着他的三个朋友李某冬、刘某、小胡(均另案处理)找到被害人任某,以任某是骑自行车男子的老乡为由,要通过任某找到该男子,否则不放过任某。由于言语不和,李某等人围住任某拳打脚踢,将任打倒在地。

  任某老乡张某、安某先后路过该处见状上前劝阻,均遭到李某等人的殴打。此后,李某提出让任某“赔偿”500元,并抢走任某的1部小灵通,指使李某冬跟随任某到暂住处取钱,李某冬遂按照李某的指示跟随任某回其暂住处取钱。随后,李某又对被害人张某进行搜身,搜走1部“普天”小灵通。

  据了解, 李某曾因犯盗窃罪,于1990年12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出狱后又因扰乱社会治安行为,于1999年9月被劳动教养两年。
 

【责任编辑:林志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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