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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农民医保每年交20元 全年住院补偿金最高6万
2006-10-30 15:51:45  来源:福建日报  【字号

  本报讯(记者 阮锡桂 通讯员 王建新 )近日,晋江市深沪镇华峰村施先生顶着烈日来到市医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窗口,为刚动过手术的母亲领取补偿款,不到3分钟,工作人员就把1万多元补偿金交到他手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让我们切实尝到了甜头!”施先生高兴地告诉记者。

  原来,今年7月初,施先生的母亲因病住院20多天,前后花去3万多元。正是因为参加了“新农合”,他们获得了1万多元的补偿金,减轻了负担。

  晋江市卫生局局长曾献礼介绍说,晋江市自去年12月29日正式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其目的在于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帮助群众抵御个人和家庭难以承受的大病风险,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晋江市已被列为省级“新农合”试点,省财政将给予每人每年10元的补贴。此外,晋江市参合对象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其中30元由市政府埋单,10元由各街道、镇负担,个人只需出20元。这样,参加“新农合”的人,每天交不到6分钱,就可以获得1年的医疗保险,其全年住院补偿金累计最高可达6万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启动以来,晋江全市19个镇(街道)分三批进行“新农合”试点。目前,该市已全面开通“新农合”结报补偿系统,共有77.7万农民参保,占应保人数的80.78%。预计再用2年时间,将实现农村医保覆盖率100%。

  据介绍,“新农合”坚持全面覆盖、惠及全民,只要符合条件的农民和居民,不得拒保。为了让群众花最少的钱看好病,“新农合”还制订了一系列配套措施。如各定点医院要求医生必须按照“新农合”管理中心提供的药品名录尽量使用医保用药。各定点医院还组建了监督小组,对医生用药进行监督,有效避免了“大处方”。据了解,从4月1日至9月29日,晋江全市共登记住院的参合人员有3060人,已实现出院补偿2286人,平均每次补偿金额为987.26元。今后晋江将进一步探索拓宽社会保障覆盖面,计划2008-2010年,逐步拓展门诊医疗补偿和企业员工参加“新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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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江市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努力让人民享有尽可能多的社会发展成果。除了强力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外,这个市还在全省做到两个率先:

  率先实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乡一体化。并且逐年提高保障标准,逐步扩大保障覆盖面,目前全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乡居民共7142户、20224人,占全市人口总数2%左右。

  率先推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今年8月出台了《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确定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费为3万元,采取共同负担的原则,按政府45%、集体15%(村社区和镇街道共同负担)、个人40%比例出资,财政承担总兜底任务。征地必保、即征即保。对达到养老年龄的参保人员,可按月领取养老金(现为250元/月),今后视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适时调整。


 

【责任编辑:林志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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