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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商会卖匾内幕再调查 业务员月薪两三万元
2006-10-30 09:11:16  来源:海峡都市报  【字号

  □ 核心提示

  上周,有人打着福建省商业联合会的名义,向全省1100多家商家、企事业单位,推销“诚信牌匾”,借此收入逾百万元(详见海峡都市报10月24日A12版报道)。紧接着,福建省质量管理协会等也被曝出存在类似授匾问题。

  福建省商业联合会等行业协会,作为民间社团组织,按有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能搞任何带有赢利性的活动。但他们为什么乐此不疲?连日来,不少相关人士向海峡都市报抖出一些行业协会的圈钱内幕:他们不止以发展会员、卖牌为牟利手段,甚至副会长、副秘书长职位也明码标价。

  目前,福建省纠风办、省民政厅已介入省商业联合会“授匾”事件调查。有关专家说,这几起“卖匾”事件,说到底是社会的诚信危机。

  【内幕】

  协会领导职位明码标价

  昨日,记者收到福州读者张先生发来的传真,这份关于“某发展中心关于组建“福建某信息港”理事、成员单位的通知”附件上,写着成为“福建某信息港”协办单位应交人民币5万元,副理事长单位4万元,理事单位3万元,会员单位1万元。并写明,“信息港”将为成员单位颁发统一制作的单位铜牌,个人荣誉证书。

  这是连日来,记者接到的有关协会、民间社团卖会员资格,卖荣誉牌匾的最新一起反映。曾加入省商业联合会的郑先生说,2004年10月,在该会领导的推荐下,他交了5000元入会,“当时该会负责人告诉我,只要交1万元,就可以给我个秘书长当当。”郑先生说,对方说交5000元只能当个副职。

  郑先生说,参加省商业联合会不久,就发现“这是会长一个人的协会。根据社团登记法规定,吸收一个新会员必须要2/3的常任理事通过,但这里发展一个会员、理事、副会长,只要会长一个人说了就算”。另外,“会长的妻子、其他亲戚也曾在这个协会任职,这不就成了个家族协会?”于是,他选择了退会。

  曾担任省商业联合会专职副会长的张先生也告诉记者,在该会内有个不成文的规定,根据入会时的赞助费来决定在协会里的任职,从会员到副会长都有不同的标价。其实,他这个副会长的职位,也是在注入30万元资金后才被聘用的。

  张先生说,2005年12月,他与省商业联合会达成协议,由他负责筹集启动资金30万元,开展商会日常工作,双方协议在商会架构内的各项业务所产生的利润,由双方按四六分。后来,在开展工作中,他发现商会常把活动承包给其他公司经营,另外,他也了解到社团是非营利性组织,这与商会的活动明显相违背,于是,他提出终止协议。

  另悉,省商业联合会的前身是商业研究会,它的主管单位是省社科联。“如果它还只是一个研究性质的协会,那它就根本无权来举办这些行业活动。”郑先生质疑。

  授匾、评比、出书……都有“尚方宝剑”

  一个曾在多家省行业协会做过策划的林先生,谈起以前在协会工作的经历,接连说:“那简直就是在骗人骗财!”

  林先生说,现在有不少行业协会,为了自身的生存,中饱各自的私囊,他们常采取授匾、评比、出书、汇编、拉广告赞助等形式,向各相关行业的会员单位、企事业单位摊派、收钱。

  “活动前,我们先会与一家文化传播公司联络合作,瞅准年关岁末各单位盘点的时机,共同策划经营一项活动,谈好双方的分成等事宜后,会拟出套活动方案,再通过协会的名义,找主管部门审核通过!”林先生说,“主管部门通过方案后,就拿着这把尚方宝剑,四处联系下面的单位。”

  “传播公司会在该部门的附近租一个临时办公单位,搞来几部与该部门捆绑在一起的电话号码(以便在联系时,让对方更放心活动的真实性、权威性),招收一批能说会道的业务员,进行专题培训、洗脑,关键是教会他们在短时间内,如何让对方相信自己,让对方掏钱。为此,不少业务员还得学会用‘官腔’给对方施压。”

  业务员月收入甚至达2万~3万元

  “这些活动几乎都是零成本运作,所谓的成本无非就是租办公场所及电话的费用,而一个铜匾顶多值几十元,可盖个协会公章摇身一变,即可卖出几千上万元。”林先生说,“于是,公司给业务员的抽成非常高,一般都在20%~40%之间,这样,业务员都会想方设法给‘客户’打电话联系,有时一单下来要联系不下20次,还不择手段往‘客户’家里打电话,借着相关部门的批复件,软磨硬泡直至对方交钱参与活动为止!”

  “有时相关参评费、评选费,往往会从上万元降到千元,因为各行业每年的评选活动太多,不少参评单位都司空见惯了,他们也变聪明了,明白这里面的奥妙,在花点小钱不得罪人的思想作用下,他们往往会跟业务员讨价还价。即使如此,业务员收入也非常可观,有的一个月下来可净挣2万~3万元。”

  林先生说,“由于这类评选一般都见不得阳光,我们一般都是单家独户搞评选,没有专家参与,也没有建立严格的评价、考核机制,交了钱就随便应付发奖了事。圈完钱后,大家就作鸟兽散,再去找新的活动点。后来,我想想这与非法传销没有丝毫差别,就是骗人圈钱,于是,就退出了这个行业。”

  【部门说法】

  乱授匾、乱评比一律严处

  全国人大代表、省立医院副院长施作霖表示,一些民间社团的领导,本身就是各相关部门领导退休下来后改任的,他们有时会利用各自以前的影响力,为了协会本身的生存,发动下面的相关部门,举办一些带有赢利性的评比,这无形中助长了乱评比、乱授牌之风。

  省社科联学会部主任林其华说,目前,他们与省民政厅已介入调查省商业联合会事件,结果出来后,他们会尽快给出一个处理意见。省商业联合会作为一个民间社团组织,不是财政拨款的单位,只要在协会章程的框架、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适当开展些活动本无可厚非,但无论如何不能搞赢利性活动,省商业联合会搞系列活动并未向主管部门报备。

  省民政厅相关人士介绍说,目前,我省的广大社团组织主流是好的,他们在各自的行业内都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个别协会擅自进行“乱授匾、乱评比”,如经查实一律要按相关规定严处。

  省减负办有关人士介绍,其实早在2005年7月,国务院就下发了国减负办[2005]7号文《关于开展对企业乱评比(达标)、乱排序、乱收费情况调查的通知》,我省减负办也随后下发了《关于开展我省2005年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检查的通知》,部署对企业乱评比、乱收费的调查,清理规范社会团体服务乱收费。协会作为行业的领头羊,要带头营造诚信之风,真正为企业服务,减轻企业负担。
 

【责任编辑:林志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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